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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糾紛答辯狀

      時間:2024-07-11 21:58:56 答辯狀

      合同糾紛答辯狀實用范文

        引導語:所謂的合同糾紛,也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今天,云范文給大家整理了關于合同糾紛答辯狀的實用范文,歡迎閱讀與參考!

      合同糾紛答辯狀實用范文

      合同糾紛答辯狀1

        糾紛答辯狀實用合同

        答辯人因與原告周某“合伙協議糾紛一案”,就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提出答辯如下:

        一、 原告所訴與事實嚴重不符,雙方并沒有進行過合伙結算。

        我確與原告于2008年4月合伙做生意,原告稱他會制作生產機器等各種技術,且有兩筆17萬元和18萬元的資金,但是都在老家8、9月份才能拿上來,所以我們約定由原告出技術、我籌集資金,資金多屬借貸,陸續拿齊不超50萬,本金利息二分利,原告與我各負擔一半,賠掙雙方一家一半。但是自從合伙后,原告也沒出什么技術,我籌集的資金多數都是經過原告之手花出的,用于原告制作設備建廠房等。原告在合伙期間也多次向我借款(用于看病生活費等)累計借款金額共計:22067.00元,原告借完后逾期拒不歸還。合伙期間 原告惡意燒毀廠內板材,禁止我生產經營并且把宿舍和電閘都鎖了起來造成廠子虧損嚴重。 因經營不善,雙方經營虧損嚴重,這時原告提出想散伙,要求我給付原告15萬元!因雙方經營虧損,沒有盈利,并且依照雙方所簽的協議,原告理應給付我賠償,于是我就拒絕了原告的無理要求。其后原告就三天兩頭的到我家中鬧事,砸東西,威脅,恐嚇并多次毆打我及我的子女、限制我人身自由,為此我也曾多次報警,派出所出警后,以雙方屬于經濟糾紛為由不給處理,這導致原告更家變本加利。

        09年3月7日,原告又再次來到我家中 脅迫我給他打欠條,不按他說的寫就殺害我全家,(我們剛來扎區不到一年,原告深知我們本地沒什么親人和朋友)還說殺了我們這荒山野嶺的就算我們臭死在家里都不會有人知道,并掏出手機說他干兒子二東等混不良社會的共計7人已經在來我家的'半路上了,在此情況下,我無奈為保人身安全,在原告的口述下寫下35500元欠條,原告要求必須寫上是“分家錢”,并注明還款日期為“3月30日”,我說與他合伙做生意幾十萬的外借款到期了還沒有還呢。我唯一的一份現金貨款5770元也早在今年2月28日被搶走,進了周某的腰包,而今兒女被原告打傷我連500元的住院押金都交不起,只能在家養傷。我已經沒有能力拿出那么大一筆錢支付給他了,他說他知道我拿不出錢了,要不也不能找各種理由想和我散伙,并說不管我是偷也好,搶也好 借也好,30號必須把錢給他備好,少一分都不行!原告說:“不給錢,30號咱就打!整死你!剁了你!不剁你我不姓周。”后來我到聯營派出所報了警,派出所說因為我們涉及到經濟糾紛還得上法院處理,由于還沒有到30號 迫害事實沒有發生,但為保我家人安全 所長明令禁止原告再上我家鬧事,并說明:誰再先上誰家就是誰的責任。并告訴我搜集證據。

        發生了這么多事,我確實不愿于原告再繼續合伙了,我也曾多次要求原告進行合伙清算 但都被原告拒絕,因為原告深知生意虧損 如果結算就要和我債務均分。而今原告周某卻依此欠據,以雙方已結算 給付結算款為由 把我起訴到了貴院。我們沒有進行過結算何來的“結算款”?要求我給付此款沒有法律依據。而有關“分家錢”的欠條是我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請下所寫的,并非我的真實意愿表示,應是無效欠據,我請求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 予以撤銷。并且依據協議約定,原告負擔利息的一半,及虧損的一半。合伙期間本來就已經虧損113000.00余元. 如果清算,原告應負擔利息48058.67元,負擔同順虧損的一半4904.50元 大機器虧損41549.00元, 廠房一半35000.00余元,50%工人資16362.85元,返還借款9845.00元,老鄭家貨款5770.00元,惡意燒毀廠內板材7000余元,以上合計元。原告共計應該給付我:168490.02元,他欠我這么多錢,我又怎么會給他出具欠條呢?

        二、原告要求返還的1.5KW電機、鋸片開關等請求不合理。因在我與原告合伙期間,原告將我的3.0KW電機損毀,原告主動與我商量,用他1.5KW的電機頂賬,現在1.5KW電機實屬我所有。若周某返悔,可以賠償我,并把他1.5KW的電機取回。至于開關鋸片等物品 原告早在3月7號逼我寫欠條之前 就頂賬給付我了,況且在欠條上也沒有體現,在合伙協議上也沒有約定,該部分請求屬于無理請求,故該部分物品原告無權要求返回。

        綜上所訴,我是在原告的脅迫下出具的欠條,雙方并未進行過合伙結算,該欠條并不是結算憑證,欠條應依法予以撤銷。原告要求返還物品的請求無理,請求人民法院查清事實,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請求:

        1.請求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2.反訴周某不履行合伙協議,請其履行協議,依法償還債務。

        3.請求法院解除我和周某的合伙關系。

        此致

      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某

        xx年xx月xx日

      合同糾紛答辯狀2

      糾紛答辯狀實用合同

        答辯人名稱: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職務:XXXX

        答辯人因乙運輸有限公司訴甲有限公司及其濟南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擔。因此,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作為被告主體不適格,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與事實不符。

        原告與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三條結算方式約定,經甲乙雙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幣計算。原告為乙方共輸送砼2887方,合計人民幣57740元。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0日支付給乙運輸有限公司3萬元租賃費。2006年12月8日原告駕駛員駕駛混凝土輸送泵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一死一傷,事后經有關部門認定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根據原告與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二條乙方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因乙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XXX的損失應由原告乙運輸有限公司負責。甲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給被害人XXX5000元補償費,此費用應由原告負責。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運輸費和補償費,事實上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請求法院依據事實對原告要求答辯人支付租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辯人承擔滯納金305200元,明顯過高,有失公平原則。

        根據相關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付款金額僅為22740元,而原告卻請求答辯人承擔違約金達305200元,明顯過高,顯失公平,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剛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承擔違約金數額為3778元,答辯人請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及公平合理原則,對原告滯納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事實真相,不符合法律規定,懇請法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審理,公正裁決,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甲有限公司

        二○○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