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案答辯狀
離婚糾紛案答辯狀(1)
答辯人:張某,女,漢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區××社區××號樓×單元××號。
身份證號碼:××××××××,電話:××××××××。
答辯人因×××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屬實,事實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姻基礎牢固。
被答辯人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認識近三年,經過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間都覺得性格、學歷、工作、生活都非常滿意合適才登記結婚。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
被答辯人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恩愛,相互關心,體貼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顧護理。
尤其是有了兒子以后,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盡享天倫之樂。
(三)被答辯人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見異思遷,另有所愛。
(四)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市××區××社區××號樓×單元××號,即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甚篤,只是由于被答辯人一時糊涂方才起訴離婚。
二、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不屬實,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不屬實。
事實恰恰相反,兒子生下來后,就由答辯人一直照料,被答辯人基本上沒有帶過孩子,即便孩子發燒住院,被答辯人也是不管不問……,綜上所述,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三、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1、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辯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疙瘩”,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請沒有事實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XX
XX 年 XX 月 XX 日
離婚糾紛案答辯狀(2)
王XX離婚答辯狀
答辯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漢族,住XX區XX路XX小區XX幢XX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王XX告狀我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贊成離婚。
答辯人贊成離婚,不是由于答辯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廣州事變、定居后,兩邊感情越來越疏遠,加之兩邊事變情形及經濟前提產生了龐大轉變,差距也越來越大,導致兩邊伉儷無法交換,感情淡薄,以是答辯人贊成離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辯人供養。
原被告于1991年生養一子王XX,為了兒子的康健生長,答辯人要求供養兒子。
詳細來由有三點:
第一,作為男孩,隨父親糊口對改日后的生長,無論從心理上照舊從生理上,都更有利、更利便;
第二,原告恒久做買賣,基礎無暇照顧兒子,原本就是依賴她的怙恃供養,此刻她怙恃已經年老,身材也不是太好,而兒子又徐徐長大,尤其在生理上更必要家長的眷注,答辯人可以給以孩子所必要的關愛和領略。
同時,原告固然此刻經濟前提好,但經商賺和賠只在旦夕,經濟并不不變,也更輕易失工作,而答辯人事變和收入均不變,不會大起大落,可以給孩子不變的、和平凡孩子一樣的、正常的糊口空間,對孩子的康健生長都有輔佐;早幾年,為了給孩子更好的外部經濟前提,把他送到廣州,每年只見屢次面,每次晤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辯人分開。
現在,孩子長大了,更必要完備的親情,這些都是他年老的外祖怙恃和繁忙的母親無法給以的,不能為了外部經濟前提,忽略孩子心田的康健生長。
團結以上三點來由,答辯人要求供養孩子李XX。
三、伉儷配合家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在舉證時代提供了一些關于配合家產的證據。
同時原告此刻廣州做買賣,但因為她的存心遮蓋,答辯人無法查清她的家產狀況,哀求人民法院在查清家產的環境下,對伉儷配合家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