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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傷害答辯狀

      時間:2024-07-11 22:15:59 答辯狀

      ★故意傷害答辯狀

        被告人依法享有答辯權,答辯狀是其中一項。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法庭與我們不再陌生,開庭前一般都會提前做好答辯狀,下面是云范文精心整理的故意傷害答辯狀,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故意傷害答辯狀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狀》,答辯人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為正視聽,答辯人現提出答辯狀:

        第一、答辯人不應賠償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死亡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案中:

        1、答辯人與被害人_____雖曾發生過撕打行為,但從未傷及胸腹部和面部。

        西安鐵路分局略陽醫院醫護人員對被害人馬紅斌的現場檢查和入院檢查得出的檢查結論和該院醫護人員的證言,以及相關鑒定結論均證實了被害人_____肋骨骨折及胃壁挫傷的損傷與答辯人無關,被害人_____的死亡結果的發生與答辯人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2、答辯人與被害人_____雖曾發生過撕打行為,但造成的后果連輕微傷都不構成(無相關鑒定結論),答辯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答辯人的行為既然不構成犯罪,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缺乏前提。

        第二、原告人的經濟損失來自于被害人_____因長期吸毒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與答辯人的的行為之間無直接、必然的因果關系。

        因答辯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原告人的經濟損失自然不應當由答辯人賠償。

        如原告人認為答辯人的行為、_____________醫院的診療行為、緝毒干警、戒毒所、看守所工作人員的違法和瀆職行為誘發、導致或延誤了對被害人_____的治療,而要求答辯人對其因_____死亡而遭受的物質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因純屬民事糾紛性質而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三、《民法通則》對于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必須具備的主觀方面的要件建立了有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兩項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要求,行為人只有在具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實施了某行為,并使他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時,才能對此結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無過錯原則則無此要求,僅以條文列舉的方式將其嚴格限制在極小的,諸如從事高度危險作業對周圍的人生和財產造成的損害的無過錯賠償等范圍之內。

        顯見,本案所及民事責任并不在《民法通則》所界定的無過錯責任范圍之內。

        由此,根據過錯責任原則,答辯人的行為并不具備《刑法》規定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具備的主觀方面要件,同時答辯人的行為與被害人_____死亡結果之間沒有《刑法》規定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具備的因果關系。

        在民事責任上答辯人沒有過錯責任,不應當承擔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本案原告人、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不符合法定條件,其請求賠償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請法庭依法判決駁回原告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