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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賃起訴狀

      時間:2024-07-11 13:06:50 起訴狀

      (優秀)房屋租賃起訴狀

      房屋租賃起訴狀1

        上訴人:陳相剛,男,漢族,________

        被上訴人:平頂山市陸順商貿有限公司,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經理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新華區人民法院(20xx)新民初字第154號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一、撤銷一審判決第一項,改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于20xx年6月6日簽訂的《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二期協議》無效;

        二、撤銷一審法院判決第三項,改判被上訴人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損失900000元;

        三、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法院沒有對上訴人的反訴請求第一項及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第一項進行確認是錯誤的。

        一審中,被上訴人訴求第一項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關系”,上訴人反訴請求第一項為“確認原被告租賃協議無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對合同的效力問題提出了請求,這也是一審庭審的爭議焦點,故一審法院理應在判決時進行確認,而一審判決卻故意回避該核心問題,這是明顯違法的!

        二、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為有效協議,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該協議應為無效協議。

        1、一審判決第一項要求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實際上已認可該協議為無效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費也只能在合同無效時才會產生。

        2、20xx年6月6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一份。后上訴人依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期間,上訴人發現陸順建材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是否取得上述證件就是本案的關鍵,20xx年5月26日,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出具證明顯示,陸順建材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一審判決中,法院僅以“陸順公司和陳相剛于20xx年6月6日所簽訂的《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是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情況下簽訂的,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法法律規定,為有效協議”。本案中依照現有證據,被上訴人并未取得上述證件,故其與上訴人簽訂的上述協議,因明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協議。

        三、協議無效,被上訴人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協議簽訂后,上訴人向被上訴人交納了定金兩萬元。被上訴人作為房屋的出租人,沒有盡到法定和約定義務,陸順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安全檢查,且《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在工程竣工后,進行規劃、人防、消防、質檢、供水、供電、供氣等專項驗收后,驗收手續齊全后報市建委備案,須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陸順建材城在不具備上述出租條件情形下,卻依然違法出租,明顯違反了該法律規定,故其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

        四、因協議無效,上訴人應賠償被上訴人損失共計900000元。

        上訴人曾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期間共投入裝修費用9000000元。根據《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其中第九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另,《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乙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上訴人依約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因被上訴人所建房證件不全,具有重大過錯,才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故被上訴人應賠償上訴人的全部經濟損失900000元。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懇請二審法院能認真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糾正一審錯判,做出符合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公平、公正裁判!

      此致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2

        上訴人:北京××工貿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北大街130號××大廈7層701號

        法定代表人:京××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蘇杰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北京××購物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外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王××職務:董事長

        原審第三人:屈××,女,1971年11月7日出生,漢族,北京××經營負責人,住北京市朝陽區××北里××園1樓15層6號

        上訴人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xx)西

        初字第××號民事判決,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予以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

        本案訴爭房屋場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大街××號地下一層400平方米面積屬北京商××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商××公司)所有。商××公司于20xx年8月4日與北京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公司)簽訂了協議書,約定林××公司取得本案訴爭房屋場地5年的使用權,該協議書中并未約定林××公司享有轉租權。

        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于20xx年8月4日簽訂《租賃合同》時,以及直到《租賃合同》20xx年8月4日屆滿期間,被上訴人均未取得對該場地的處分權。

        被上訴人在一審法院審理中提交了林××公司的《確認書》,以此證明其已經取得處分權。但事實上,《確認書》并不能證明其已經取得了該場地的處分權,理由如下:

        首先,根據20xx年8月4日林××公司與商××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內容,林××公司并未取得訴訟爭房屋場地的轉租權。20xx年,二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林××公司仍未取得轉租權。根據兩份協議的內容顯現出的合同目的.,均為林××公司取得本案訴爭房屋場地的承租權,無轉租權;

        其次,林××公司稱與被上訴人是關聯公司,根據被上訴人提供的其《公司章程》顯示,林××公司對被上訴人是貨幣出資而非以本案訴爭房屋場地使用權出資,故被上訴人并未取得訴爭房屋場地合法的使用權;

        再次,林××公司在《確認書》中表明,“將租賃房屋場地交付給被上訴人使用”。“使用”分為有償使用和無償使用兩種,若為有償使用,即為轉租,因林××公司未取得轉租權,故被上訴人對訴爭房屋場地無處分權;若為無償使用,也即林××公司自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4日長達五年期間,將其享有的收益權,按照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計算,被上訴人獲得155萬元(31萬/年*5=155萬元)租金,林××公司分文未得。依據《民法通則》第58條“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之規定,林××公司以讓被上訴人“無償使用”本案訴爭房屋場地的形式掩蓋林××公司及被上訴人逃避納稅義務的非法目的行為,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綜上,《確認書》的內容無法證明被上訴人是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故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上訴人依據北京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確認書對訴爭房屋場地享有使用權、轉租權等合法權益,其應為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顯然系認定事實不清,依據的證據不夠充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規定,本案被上訴人訴訟主體資格不適格,請求二審法院經審理后予以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北京××工貿有限公司

      房屋租賃起訴狀3

        原告:長沙市岳麓區某某某街道辦事處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某某路某某某號電話:0731-235____

        法定代表人:劉國某,街道辦事處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______

        被告:湖南某學院。地址:長沙市岳麓區。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柒拾萬貳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年11月,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合同約定了租賃期限和租金標準,同時約定,被告在每學年度開學以后一個月內一次性將公寓租金劃撥給原告。然而,在20__—20__學年度開學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直到__年12月17日才分兩次付清租金,被告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某某大學生公寓租賃合同》約定:“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被告遲延履行合同,應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滯納金:以實際逾期天數計算,按日加收逾期付款金額3‰的滯納金,共計人民幣柒拾萬貳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被告在__年11月18日支付了198萬元(人民幣)租金,以9月1日為開學日期計算,逾期49天,應支付滯納金291060元(人民幣);20__年12月17日,支付了178.2萬元(人民幣)租金,逾期78天,應支付滯納金410988元,兩項合計應支付滯納金702048元(人民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為此,原告依法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維護原告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長沙市岳麓區某某某街道辦事處

        __年3月12日

        附件:證據目錄

        1、本訴狀副本1份

        2、被告身份信息

        3、原告身份證明資料

        4、證據件

      房屋租賃起訴狀4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房屋租賃起訴狀5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原告請求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貨款__________元

        2、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本案訴訟費用及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6

        原告:王xx,男,住x市x區x街x號,電話:x

        被告:張xx,男,住x市x區x街x號,電話:x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xx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xx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7

        原告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按現有市場價向原告支付從______年______月至被告歸還房產之日的拖欠租金;

        2.請求確認原、被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簽訂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______路______號共60平方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7元/平方米,租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合同法》第2百三十五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據此不難看出,被告的行為實屬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當立即予以制止。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現依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不受侵犯,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不受侵犯,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請求貴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人:

        起訴人: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8

        原告 _______,___(男、女),__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_______,___(男、女),__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_______,___(男、女),__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_____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

        二、要求判令兩被告返還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四、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遲延支付租金的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________‰暫計至起訴之日,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暫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產生的水、電和燃氣等費用(暫計)人民幣________元(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所占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物業管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年___月至____月的費用,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訴訟費用由__被告______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月___日,被告因____________(飯店或店鋪經營 或個人)需要而與原告簽訂《_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其位于______區_____鎮_____(東、西、南、北)路______號、_____號和____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被告_____、_____。該房屋的.租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為免租期。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圓整),且該租金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變。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租金按每三個月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簽訂后__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時間為每年的___、___、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則每日按應付未付部分的____‰支付違約金。此外,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被告承擔。

        合同簽訂后,被告在租賃期內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電、燃氣、物業管理等費用,已構成根本性違約,嚴重損害原告合法權益。經原告多次催討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費用。因此,根據《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原告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綜上,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法院,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9

        原告:王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被告:張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0.7元及利息(暫計至20xx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_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__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__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_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_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__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__.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

        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應依約及時支付租金給原告。但是,被告卻無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約支付租金給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__市_法院

        具狀人:

        20__年6月25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10

        一、房屋租賃糾紛起訴書應包含的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如果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寫明該法人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師或其他委托人)參加訴訟,還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與被代理人的關系。

        (2)訴訟請求事項。

        也就是說要寫明訴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擔某種民事責任,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變更或部分撤銷行政機關的某種行政行為等。

        (3)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在訴訟狀中必需要嚴謹、詳細地敘述清楚訴訟事件存在的事實和發生爭議糾紛的.主要焦點,以及這些事實糾紛中支持自己訴訟的法律、法規條款依據。例如,目前商品房買賣糾紛主要集中在發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標注與實測面積出入過大、建筑質量及裝修標準與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幾個問題上。如果是因為這幾點而向售房方提出訴訟索賠,填寫訴狀時就要將合同簽訂時間、地點、合同中相關條款約定的內容以及被告方在何處違約的事由寫清,并且標注被告違約事實違犯了哪一項法律規定。

        (4)提出訴訟的證據和證據來源。

        法院受理訴訟案件必須要依據充足的實事依法進行判決,這就要求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時,必須盡可能地提供證明自己享有法院賦予的權益,對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據材料。比如屬于商品房交易糾紛的,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據就要包括:房屋買賣協議(合同)、房屋權屬證明、房款給付情況等方面的證明,以及對方未兌付約定事項的證據材料。

        二、房屋租賃應注意的事項:

        1、低價虛假廣告要注意

        當租房者通過報紙、網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價明顯低于其正常市場價格時就要引起注意了。因為這些虛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為了牟取不正當利益,以此為誘餌騙取租房者上當的一種手段。

        2、房東個人情況查仔細

        承租房屋時,租房者對于房東的個人情況要驗查仔細。如果是房東本人出面簽約時,最好查看其房產證與身份證;如果是幫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復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則一定要其出具購房合同以證明其身份。此外,對于租房時可能遇到的“二房東”問題,租房者應驗明該“二房東”在其租賃期間是否有權利將此房屋轉租并讓其出示租賃合同以及提供該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3、承租房屋家電、家具清點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家電、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注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

        4、認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租房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規定的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修繕責任、變更與解除合同、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過程中產生爭執,引發不必要的煩惱。

        5、物業雜費等合同附件寫清楚

        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于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并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6、房屋押金問題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納房屋押金時要與業主協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還是押二付四。因為當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7、根據自身條件謀求合適房屋

        旺季租賃,租客很難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時不應單一的尋求工作地點周邊的房屋,也可根據自身需求,特別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時間不長,距離遠一些的房屋也應列入選擇租賃范圍之內。

      房屋租賃起訴狀11

        原告: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xx號:xxx,電話:xx,住址:xx 。

        被告:xx,男,漢族,xx年x月xx日出生,xx號:xxx,電話:xx,住址:xx。

        第三人:xx,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xx。

        第三人:xx,電話:xx,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xx。

        訴訟請求:

        1、被告繼續履行購房協議,為原告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2、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被告承擔;

        3、本案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原告于簽訂合同當日已向被告給付購房款20萬元整,并已實際占有、使用該房屋。而被告卻違反合同,經原告多次催促,以種種理由至今未給原告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并稱,待本案第三人xx為其辦理完畢房產xx后立即協助原告辦理。后原告得知,被告不為原告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真實原因是,已將在向第三人xx公司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相關手續丟失,無法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無奈,原告只能訴諸法律。

        綜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判如所請。

      此致

      天津市xx區xx法院

        具狀人: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12

        上訴人: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區人民法院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一、撤銷一審判決第一項,改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于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市_______商貿建材二期協議》無效;

        二、撤銷一審法院判決第三項,改判被上訴人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_______元、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損失_______元;

        三、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法院沒有對上訴人的反訴請求第一項及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第一項進行確認是錯誤的。

        一審中,被上訴人訴求第一項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關系”,上訴人反訴請求第一項為“確認原被告租賃協議無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對合同的效力問題提出了請求,這也是一審庭審的爭議焦點,故一審法院理應在判決時進行確認,而一審判決卻故意回避該核心問題,這是明顯違法的!

        二、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_______市_______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為有效協議,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該協議應為無效協議。

        1、一審判決第一項要求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實際上已認可該協議為無效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費也只能在合同無效時才會產生。

        2、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_______市_______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一份。后上訴人依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期間,上訴人發現_______建材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是否取得上述證件就是本案的關鍵,____年5月26日,_______市城鄉規劃局出具證明顯示,_______建材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一審判決中,法院僅以“_______公司和_______于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所簽訂的《_______市_______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是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情況下簽訂的,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法法律規定,為有效協議”。本案中依照現有證據,被上訴人并未取得上述證件,故其與上訴人簽訂的上述協議,因明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協議。

        三、協議無效,被上訴人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_______元。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協議簽訂后,上訴人向被上訴人交納了定金_______萬元。被上訴人作為房屋的`出租人,沒有盡到法定和約定義務,_______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安全檢查,且《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在工程竣工后,進行規劃、人防、消防、質檢、供水、供電、供氣等專項驗收后,驗收手續齊全后報市建委備案,須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_______建材城在不具備上述出租條件情形下,卻依然違法出租,明顯違反了該法律規定,故其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_______元。

        四、因協議無效,上訴人應賠償被上訴人損失共計_______元。

        上訴人曾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期間共投入裝修費用_______元。根據《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其中第九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另,《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乙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上訴人依約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因被上訴人所建房證件不全,具有重大過錯,才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故被上訴人應賠償上訴人的全部經濟損失_______元。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懇請二審法院能認真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糾正一審錯判,做出符合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公平、公正裁判!

      此致

        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13

        原告:賀×,……。

        被告:xx××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合同編號為879646的房屋租賃合同。

        2、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房租人民幣8840元及利息。

        3、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幣3400元及利息。

        4、判令被告返還原告中介費人民幣3400元及利息。

        5、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的有線電視費198元。以上合計:15838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20xx年9月17日簽訂了一份合同編號為879646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被告為出租人(甲方),原告為承租人(乙方),甲方將位于××的房屋出租給原告居住,租賃期限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8月9日,租金每月3400元,有線電視費198元,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一付三,被告收取原告押金人民幣3400元,有線電視費198元.

        原告與被告簽訂租賃合同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被告從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2月15日3個月的房租10200元、押金3400元、中介費3400元及有線電視費198元。原告住進租用的房屋后,發現被告出租給原告的房屋無法使用熱水,熱水器是壞的,房屋里的電視也是壞的,原告立即打了被告的投訴電話,將房屋的情況告訴了被告,要求被告立即維修,但被告拒絕,過了幾天后,被告仍未維修熱水器及電視,原告要求被告退房,被告告知原告,房屋不能退,但被告同意在7天內將原告租賃的房屋轉租。

        20xx年9月28日,被告為了將原告租賃的房屋轉租出去,將租賃給原告房屋的鑰匙收了回去,讓原告搬出了租賃的房屋,被告答應原告,將租賃的房屋轉租出去,并同意退還原告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直到現在,被告沒有退還原告多交的房租。原告也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被告拒絕。

        被告不僅不退還原告多交房租及押金,而且在20xx年11月15日,要求原告再支付3個月的房租。

        20xx年9月28日,被告將租賃給原告的房屋收回后,原告就沒有在租賃的.房屋居住,從20xx年9月29日至20xx年12月15日,被告收取原告的房租無事實與法律依據,被告應當返還原告多交的房租8840元。

        被告為了將出租的房屋轉租,收回了原告房屋的鑰匙,被告實施這些行為后,被告與原告終止了履行房屋租賃合同,被告沒有要求原告再支付房租的權利,原告也沒有再向被告支付租金的義務,被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為原告租到房子,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97條的規定,原告可解除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沒有居住期間的房租、押金、中介費及有線電視費。

        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特向法院起訴,懇請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 狀 人:

        代理律師: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14

        上訴人:付__,男,1980年3月生,漢族,江西省上饒市人,

        住址:上饒市上饒縣董________廊下23號

        委托代理人:顏開光,同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326890135

        被上訴人:彭__,男,1971年1月生,漢族

        現住:東莞市企石鎮東____左側

        上訴人因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xx)東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判決撤消原審判項二、三、

        二、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鑒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租賃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訴人所預收之10000元構成不當得利,應返還。但,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實際使用了案涉房屋一個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損失5000元,沒有依據,現分述之:

        一、被上訴人無權就案涉房屋向上訴人主張權利。

        1、案涉房屋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消防許可證,不能用于經營(出租)行為。

        2、被上訴人沒有房屋產權證明,不能證明其權利主體資格。

        二、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實際使用了案涉房屋一個月,與事實不符。

        原審法院認為:從20__年12月中旬,到雙方20xx年1月12日因爭吵報案公安機關介入,“視為原告(上訴人)已實際使用了房屋”、“推斷該期間為一個月”沒有依據。上訴人并未實際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訴人在原審《民事反訴狀》中也自認:

        1、20__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裝修后(實際并未完全裝修好如樓梯扶手、各室內灶臺均未搞好,不適于出租使用),雙方還在就租賃合同條款進行磋商中,雙方“發生多次爭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上訴人已明確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還10000元已付現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沒有出租出去,這是被上訴人理應承擔的合理風險,該風險當然不能由上訴人來承擔。

        2、“反訴原告(注:被上訴人)多次電話通知反訴被告(注:上訴人)簽訂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電話通知”也足以說明上訴人并未實際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訴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鎮)。

        三、派出所《證明》不能證明被上訴人已交房給上訴人“實際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證明》,只能證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協議不成,發生爭吵及出警之事實。對發生爭吵之具體原因,也即雙方民事爭議的具體內容并沒有認定之法定職權(是法院的職權)。況且,《證明》本身關于上訴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與事實不符并為訟爭雙方及原審法院所不確認。

        2、《證明》所證明的被上訴人已于20__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鑰匙給上訴人的事實并不為上訴人所確認,又沒有相關證據在案佐證,不能作為定案(交鑰匙事實)的依據,否則,派出所的《證明》就代替法院對民事訴訟事實的認定了。行政權如能架空國家司法權,司法獨立的憲法原則就無從談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廣告的事實不能簡單地等同于上訴人“實際使用”了。

        因上訴人并沒有實際使用案涉房屋,也從未在房屋住過,廣告是被上訴人打出的`。上訴人雖未反對,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確告知被上訴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訴人并沒有租金損失。

        案涉房屋有一個月沒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裝修好,當然也沒有房產證、規劃許可證及消防許可證所以不適租。退一步講,就算案涉房屋適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業風險,是業主理應承受的損失。

      此致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起訴狀15

        原告:_______

        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主任。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事務所律師。

        電話:______

        被告:_______。地址: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年____月,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合同約定了租賃期限和租金標準,同時約定,被告在每學年度開學以后一個月內一次性將公寓租金劃撥給原告。然而,在____—____學年度開學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直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才分兩次付清租金,被告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_______大學生公寓租賃合同》約定:“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被告遲延履行合同,應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滯納金:以實際逾期天數計算,按日加收逾期付款金額3‰的`滯納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被告在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了_______萬元(人民幣)租金,以___月_______日為開學日期計算,逾期49天,應支付滯納金_______元(人民幣);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了_______萬元(人民幣)租金,逾期_______天,應支付滯納金_______元,兩項合計應支付滯納金_______元(人民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為此,原告依法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維護原告人的合法權益。

        起訴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證據目錄

        1、本訴狀副本1份

        2、被告身份信息

        3、原告身份證明資料

        4、證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