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精選11篇)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未得到被償。下面是云范文收集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歡迎閱讀。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1
上訴人:楊__,男,19__年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漢族,農民,住址:__省__市__區,現羈押于____看守所。
上訴人因故意傷害罪一案,經____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現已做出_____號刑事判決書。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用于定罪量刑的傷殘鑒定意見書在取得方式、取得時間上程序性違法,法律適用錯誤且量刑過重,故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依法_____號刑事判決書對上訴人的判決,在查明事實后依法改判。
事實和理由:
一、一審法院對上訴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傷殘鑒定意見書是法院自行收集取得的,屬于取得方式程序性違法,不得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條、第49條、第146條之規定,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證據應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收集,法院只有審判的職能,而無收集證據的職權。受害人___與被告人楊__親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并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受害人撤回傷殘等級鑒定申請書,且已經履行完畢,在受害人未依法再提出申請鑒定的前提下,法院不得依職權要求受害人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故傷殘鑒定意見書的取得方式違法了程序性規定,屬于程序性違法。
二、一審法院對上訴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傷殘鑒定意見書是在庭審之后取得,屬于取得時間程序性違法,不得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37條、240條之規定,合議庭評議案件,應當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判決、裁定。此傷殘鑒定意見書屬于庭審之后取得的證據,而非庭審之前取得的證據,不屬于庭審之時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故此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取得的時間違反程序性規定,屬于程序性違法,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三、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法律適用錯誤,對上訴人罪名定性不當,上訴人屬于過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
1、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明知瓶內溶液為腐蝕性極強的溶液而使用傷害他人,屬于事實認定錯誤。由于上訴人所使用的三輪車電瓶長期漏液,故而在三輪車修理廠購買電瓶液用于彌補漏液現像,上訴人在購買電瓶液的時候賣家并沒有告知上訴人為腐蝕性溶液,且正常情況下的電瓶液溶液為稀硫酸,腐蝕性極低甚至不具有腐蝕性,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本案中上訴人小學文化程度,對化學常識一無所知,在賣家沒有明確告知的情況下,上訴人有理由相信電瓶液為非腐蝕性溶液,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所以上訴人主觀上不知為腐蝕性溶液,屬于過失。
2、案卷材料顯示,在張__毆打申__的過程中,上訴人將散落在地上的電瓶液用手抓起向張__臉上抹去,由此可以看出上訴人對腐蝕性溶液是不知情的,倘若知道為腐蝕性極強的溶液,上訴人是不會用手抓起地上的溶液的。據此仍能推算出上訴人主觀上為過失。
四、一審法院判決在認定上訴人防衛過當、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及初犯等量刑情節的情況下,判處六年有期徒刑的刑罰,明顯量刑過重。
《刑法》第20條2項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河南省高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3條6項4款規定,對于防衛過當,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防衛過當的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減少基準刑的6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該意見第3條19項1款規定,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40%以下。上訴人認罪態度較好且已年過六十歲,年老體弱又系初犯、偶犯。法院對個案的判決要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加重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不是刑罰目的,目的是預防犯罪、罰當其罪、實現公平正義。上訴人是在遭受他人毆打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才進行的反抗,具有防衛性質,其造成的后果屬于防衛過當,且主觀上對腐蝕性溶液不知情屬于過失,上訴人本身也屬于受害人,傷害后果也是上訴人意料不到的。此案已過去九年的時間,受害人從新提起本案的目的是想得到一部分經濟賠償,上訴人與受害人達成了賠償諒解協議,其目的已達到,受害人對傷殘申請予以撤回并表示不予追究上訴人的刑事責任。上訴人現已年老體弱,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六年刑罰,量刑過重,不公平不公正,與刑罰的目的背道而馳。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證據使用程序性違法,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希望二審法院充分考慮上訴人的實際情況及主觀惡意程度,在查明案件事實后,依法改判從輕判處,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從某種程度來說,上訴人也是受害者。望貴院能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
此致
___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
___年__月__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2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以下簡稱原告):關__,男,1984年5月2日生,漢族,住四川省德昌縣__村15號。身份證號: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以下簡稱被告):王__,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劍川縣人,聯系電話_____。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__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連帶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共計42416.82元。
事實與理由:
2010年7月4日晚,梁__、李__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經營的“夜來香”美容美發店消費。消費后,三人無故拒付費用,并叫來多人在美容美發店門口鬧事。被告人王__被叫到現場后,不問事情緣由,不聽原告解釋,即對原告關__拳打腳踢,進行毆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劍川縣人民醫院治療,后轉院至麗江市人民醫院治療,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導致原告受傷,被診斷為:
1、 鼻骨骨折,斷端稍塌陷;
2、 右側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錯位0.5米。 經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輕傷,并經四川鼎誠司法鑒定所鑒定達到九級傷殘等級。
被告的犯罪行為致使原告關__經濟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具體損失為:殘疾賠償金13476.00元、醫療費3090﹒82元、誤工費2250.00元、護理費50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00.00元、營養費500.00元、交通費1000.00元、鑒定費 1100.00元、精神撫慰金20000.00元等,共計 42416.82元。這些損失因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產生,依法應由被告王__負責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人沈劍馗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王__的犯罪行為給原告關__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__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日期: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3
原告人王_
被告人葉_
訴訟請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葉_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2、依法判令被告人葉_賠償原告人王_醫療費32968.6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640元、殘疾賠償金92456元、被撫養人生活費6514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6000元和交通費1500元;
3、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后續醫療費和鑒定費待鑒定意見明確后予以確定(其中,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應包含二次手術期間產生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___年8月21日18時30分許,在合肥市瑤海區鳳陽路十一中對面安鑫旅社門口,被告人葉_因家中空調室外機滴水問題,與其一樓住戶原告人王_產生糾紛。在爭吵中,被告人葉_毆打原告人王_,導致其右踝關節腫脹疼痛無法站立。隨后,王_被送往安徽省立醫院救治,經診斷:1、右小腿下段可見手掌大小的擦傷;2、右踝關節腫脹;3、右側脛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依法對王_的損傷程度進行鑒定,王_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
綜上,被告人葉_無視法律,故意將原告人王_打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該犯罪行為造成王_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現王_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__年__月__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4
原告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原告二: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一、確認原告_____、______與被告______工程集團_______分公司有限公司簽訂房屋買賣的合同無效。
二、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______元及利息(以購房款______元為基數,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訴之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三、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與訴訟有關的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被告_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系被告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__、_______與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兩原告購買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將要建設的`商品房(房屋面積共約_____平方米,車庫約___平方米),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元,兩被告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支付首期購房款______元,剩余房款由兩被告辦理銀行按揭,被告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依據合同履行了付款義務,但是被告方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卻遲遲不履行合同,并以各種理由推辭。
后經兩原告調查得知: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所預售給兩原告的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并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的欺詐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判如所訴!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
日期: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5
原告:___
被告:__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___構成故意殺人罪對其從重處罰。
2、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對眾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造成被害人___人身損害的賠償金共計人民幣92939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__月__日晚__時許,在被害人___家中,被害人___因與附帶民事被告發生糾紛,被被告人___用刀砍死(詳見檢察院對___的《起訴書》)。根據以上事實,眾附帶民事原告人認為:
一、被告人___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從重處罰。
1、被告人___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___作為一個有正常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用刀朝被害人頭部猛砍會發生致人死亡的后果,而仍然實施了這一犯罪行為,顯然是希望致受害人死亡的后果發生;退一步,即使被告人___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但在應當知道用刀朝被害人頭部猛砍可能會發生致人死亡的后果的情況下,而仍然實施了這一犯罪行為,至少是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后果發生。《___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被告人___的犯罪行為不論是希望還是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結果,都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2、對被告人___應從重處罰。
根據《___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的判刑原則第一選擇是死刑,應當判死刑;根據本次犯罪致人死亡拒不賠償事實和手段特別殘忍的表現,并且激起了的很大民憤,不判死刑于法、于情、于理不符!
二、附帶民事被告應對附帶民事原告賠償92939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應當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20__年—20__年)__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公布的數據,被告對眾原告應當賠償的具體數額如下:
(一)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為月工資元;
(二)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元_20=78084元;
(三)其他損失: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共計5000元。
以上合計:92939元。
因附帶民事被告人拒不對受害人近親屬賠償,表現了犯罪后的猖狂態度,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具狀人: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6
原告人:
住址:
聯系方式:
第一被告人:
住址:
聯系方式:
第二被告人:
住址:
聯系方式: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犯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對其從重處罰。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_______、_______賠償我受傷的醫療費_______元,誤工費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元、伙食補助費_______元、營養費________元、交通費______元、法醫鑒定費_______元以及傷殘補助費(待傷殘鑒定后確定),共計____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許,我在我家門口圪蹴著,被告人_______、______開車過來,我沒防備他倆突然下車,被告人_______把我抱住,被告人________用鐵器在我頭部打了數下,_______又拿水泥塊在我下頜部砸了幾下,把我打昏倒地,逃之夭夭。之后,被我妻子發現叫人把我送至_______醫院搶救治療,診斷為_________,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害。
我在_________醫院住院治療______天,已花去醫療費________元,我住院期間,開始____天由我兩個親屬在醫院進行陪侍護理,之后由一個親屬護理。出院后在家休息治療______天,經過治療終結,我頭部仍然昏昏沉沉,記憶力下降,牙齒松動。由于被告人______、_______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使我受傷住院花去巨額的醫療費用,使我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被傷害住院期間導致不能上班,為此損失慘重。
基于上述事實,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無視國家法律,膽大妄為,光天化日之下,無故行兇傷人,故意傷害我的身體健康,情節惡劣,危害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由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故意傷害犯罪行為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此,具狀起訴,請求依法公正判決,維護原告人的訴訟請求及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
日期: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7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__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陳__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陳__故意傷害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2、請求判令被告人陳__賠償原告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律師費等全部損失共計20萬元。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系同事關系。8月19日9時許,原被告人在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民益路工廠因工作瑣事引發糾紛,期間被告人持鎖將原告右手砸傷,致使其右手第四掌骨完全性骨折,構成輕傷二級,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原告認為,被告毆打原告的力度、持械情況可以反映出被告傷害意愿強烈,行兇過程中絲毫不考慮傷害后果,且至今未賠償原告任何費用,原告因本次事件遭受重大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據此,原告依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望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8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康某,男,21歲, __市__面粉廠工人,住某市__區__路20號。
法定代理人:康某民,男,64歲, __省__市老干部局退休干部,住址同上,系原告人之父。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楊某林,男,29歲,某面粉廠工人,住本廠宿舍。
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醫藥費等經濟損失52626.11元。
事實和理由:
我和被告人同在一個單位工作,___年7月29日上午11點,我正坐在車間的窗臺上休息,被告人從外車間提著一個盛有稀料的小桶放在我的跟前,說足想刷刷小桶拿回家釣魚,我出自好意地對被告人說:“我幫你把小桶燒燒吧。”隨即劃一火柴放在小桶里,桶里的.稀料開始燃燒起來,我馬上跳下窗臺,這時被告人看到自己的小桶著火,一氣之下將小桶里的稀料潑到我身上,頓時我渾身著火,疼痛難忍,幸虧在場的'同事相救,才免于更大的傷害。
燒傷后,我先后到解放軍某醫院和某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共花去醫藥費18315.76元,原告A_T-資損失每月245元,休病假每月只開76.20元,到目前13個月共2194.40元,病人營養費(13個月)20__元,病人護理費(3人,40天)即原告人的父、母及哥哥按一般臨時工計算每天工資10元,共計1200元。其他費用:護理人員住宿費264元,護送病人的車費330元,護送病人、大夫、司機共9人,招待費85元,復印照相費40元,護理人員來回車費152.10元,電話費44.55元。
___年9月10日,經本市公安局司法技術鑒定:燒傷后橈神經致其腕關節、指關節功能嚴重障礙,功能喪失50%以上,全身燒傷面積40%,最后結論屬重傷。被告人現已被__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原告人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并負擔我因傷致殘失去部分勞動功能的傷殘補助費24000元、整容費5闐0元,以上費用總計53626.1l元,減去被告人繳納的1000元,應負擔原告人52626.11元。
證據及證據來源:
1.某市公安局司法技術鑒定書1份;
2.醫療費單據93張;
3.去醫院來往車票48張。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___
___年9月16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9
原告人吳,男,_年6月1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漢族,住:江蘇省__市__區中路41號新村_幢_室。
被告人華,男,_年2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漢族,個體,住:__市__區__街號,(戶籍所在地:__省__市郊區__鄉行政村五臺52號)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_年9月14日由__市公安局分局取保候審。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華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2、請求被告人華言因故意傷害原告人吳身體,賠償原告人吳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_元整。
事實與理由:
_年8月14日16時20分左右,被告人華在__市__區中路“大三”理發店附近,因瑣事引發糾紛,在公共場所被告人華不問青紅皂白,即對原告吳拳打腳踢,使用兇器“U”型鎖打擊原告人吳頭部、臉部,將原告人吳打傷,受傷后原告人遂撥打110報警,__派出所出警處理,為了查明傷情該機關委托了_醫院司法鑒定所對損傷程度進行司法鑒定,后經法醫鑒定原告人吳左側顴骨骨折構成輕傷。
被告人的故意傷害行為導致原告人吳受傷,當時自感頭暈、左面俠血腫,局部腫脹左部表皮挫傷,有壓痛等癥狀。經CT片檢查顯示左側顴弓骨折,斷端成角,局部稍凹陷。醫院診斷為:1、左側顴弓骨折;2、 左側顴部皮下血腫;3、兩側篩竇炎癥。
原告人吳被打后,被送往__市婦幼保健院治療,后轉__市_醫院等醫院就醫,休息至今,仍然頭暈,思想不集中,健忘答非所問,有壓痛、張口疼痛的后遺癥狀,被告人華言分文未付。
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致使原告人吳經濟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具體損失為:醫療費 元、誤工費 元、營養費 元、交通費 元、鑒定費 元、殘疾賠償金 元、護理費 元、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精神撫慰金 元等共計 元。這些損失因被告人的`故意傷害行為產生,依法應由被告人華負責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人華在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之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情節惡力,導致原告人吳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華犯罪行為給原告人吳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華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10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以下簡稱原告):__,男, 20__年__月__日生,漢族,住___。身份證號:___,聯系電話____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以下簡稱被告):___,男,20__年__月__日生,漢族,住___,聯系電話___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___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連帶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
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共計___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__月__日,___(描述事情經過)
綜上所述,被告人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__的'犯罪行為給原告__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11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__族,住本市_____________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__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張某,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__族,住本市_____________
一、依法嚴懲被告;
二、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各種損失557872.39元。其中,死亡賠償金144820元;醫療費9572.39元;被扶養人生活費98280元;喪葬費5000元;交通費2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午4時余,在太平郵局附近,被告人張某手持利刃刺殺被害人要害部位數刀,致被害人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被害人親屬悲痛欲絕,60余歲的老母整日以淚洗面,痛不欲生,不滿10歲的孩子在失去了母愛之后,又永遠失去了父親。
被告人置國法與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顧,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殺人,可見其氣焰之囂張,主觀惡性極深,行為性質惡劣。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僅非法剝奪了被害人的生命,給原告及其家庭帶來極大痛苦,而且使被害人親屬在經濟上也遭受了巨大損失。故要求法院在依法嚴懲被告人的同時,判令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維護法律尊嚴,維護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