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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民事申訴狀書寫格式

      時間:2024-07-11 21:01:14 申訴狀

      標準民事申訴狀書寫格式

        法律對民事申訴狀的制作沒有規定,根據審判實際的需要及民事申訴與民事申請再審的相通之處,民事申訴狀的制作可以仿效民事再審申請書。其制作要點是:

        首部:

        (1)注明文書標題民事申訴狀。

        (2)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基本情況,在其身份或有關基本事項之后,應注明其在原審或終審中的訴訟地位。

        (3)案由:寫明申訴的案件名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判決、裁定編號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對該裁判不服,提出申訴的態度。

        正文:

        闡明申訴的請求事項和事實理由。

        (1)請求事項:概括寫出請求人民法院解決什么問題,從原則上說明要求達到的目的。

        (2)事實和理由:首先明確而具體地寫出生效判決、裁定的錯誤,然后針對指出的錯誤,全面、客觀、準確地陳述案件的有關事實,具體列出有關人證、物證、書證以及要害的證據線索;也可以先簡要闡述案情,然后依據事實指出原裁判的錯誤。根據有關法律條款的規定,在歸結事實的基礎上,簡要剖析生效裁判在認定事實方面的不準確,在適用法律方面的不妥或在訴訟程序方面的不當,從而推出合理合法的請求事項。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訴人簽名、蓋章。

        (3)申訴日期。

        (4)附項:附上已生效判決書、裁定書,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訴請求的有關證據材料。

        制作民事申訴狀時,應注意:(1)事實和證據必須真實可靠;(2)應針對生效裁判的錯誤予以集中反駁,并引用適當、正確的法律來證明、分析申訴論點,不可無的放矢,論而無據;(3)請求事項應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