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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訴訟申訴狀

      時間:2024-07-11 21:12:01 申訴狀

      行政訴訟申訴狀

        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下面是云范文整理的行政訴訟申訴狀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行政訴訟申訴狀

        行政申訴狀【1】

        申訴人:羅××,男,××歲,×族,××縣人 ,醫務工作者,住××縣××街××號。

        申訴人:陳××,女,××歲,×族,××縣人 ,個體工商戶,住址同上,系羅××之妻。

        申訴人因不服××縣人民法院(××)鹽法行 訴字第××行政判決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綿法行上字第××號行政裁定,特依法 向你院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訴人訴××縣人民政府之不應經租 房屋而經租引起產權糾紛一案。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一 起落實解決私房改造遺留問題的案件。

        所爭執之房屋現為××縣××街××號(與申訴人現 住房為一個房號)。

        該房系申訴人羅××之父羅云藻于19××年購得舊房后改建而成,面積 281.76平方米。

        羅云藻在該房建成后因勞累過度吐血死亡。

        19××年,申訴人羅××之母王素容因后夫趙俊臣的成份問題與后夫一起被迫遷往農村居住。

        其時,申訴人羅××尚且年 幼,在城里投靠親友讀書,房屋鎖閉。

        此后,城關鎮(現云溪鎮)政府部門,未征得房主同 意,擅自開門,先后安排東街伙食團和甜食店等單位使用,直至19××年,城關鎮和縣房管 部門將東街17號納入私房社會主義改造。

        19××年經縣領導處理,該房全部退還房主 ,但在19××年申訴人一家又被強行趕出。

        申訴人全家7口無處棲身,不斷申訴,要求退還 私房。

        19××年××縣人民政府以(××)××號文件決定發還其中72.9平方米作為補留 住房。

        申訴人認為,東街17號確系申訴人一家的自住房,在私房改造前確無私人之間的租佃 關系,此情況有本案一、二審代理律師的調查材料和知情的東街干部群眾證明,縣政府認為 申訴人在私房改造前曾將該房出租作營業用房確無充分證據,

        因此,縣政府將其納入私改, 實行經租,最后沒收該房,違反了國家關于經租房屋的有關政策,也不符合××省基本建設 委員會川建委發(××)城××號文件的規定,屬于不符合私改條件而私改,應予糾正。

        故 申訴人一直向縣政府有關部門申訴,但均無結果,不得已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 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縣人民法院在已經受理此 案(已收取了案件受理費,至今尚未退還)的情況下,又以此案不屬于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 受理范圍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上訴后,你院又以“最高人民法院,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于 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的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為由,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致使申訴人有冤無處伸,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申訴人認為,你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 裁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19××年×月×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開宗明義, 在第1條中就指出了頒布行政訴訟法的目的是“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全國人 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同志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草案)》的說明》中也指出:“根據憲法和黨的十三大的精神,從保障公民、法人 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出發,適當擴大人民法院現行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圍。

        ”私房改造問題 是個歷史遺留問題,行政訴訟法當然不可能單獨列出,所以該法第11條規定的受案范圍才單 列了第八項“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的案件,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

        根據 該條該項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本案,這樣做,也才能體現行政訴訟法的目的。

        你院 在(××)綿行上字第××號行政裁定書中作為駁回上訴的理由提到的“最高法院,城鄉建 設環境保護部關于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想來就是最高人民法院 會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于19××年×月××日發布的法(研)發(××)××號文件《關 于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

        該《通知》中指出了“私房因社會主義 改造遺留問題一一應移送當地落實私房政策部門辦理”。

        申訴人認為,依據這一規定來確定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圍也是錯誤的。

        第一,該《通知》只是提出了私房問題的一些處理方法,并不是對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規定;第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只是一個政府部門 ,既無立法權,又無司法解釋權,最高人民法院會同該部下發的文件并不具有司法解釋更不 具有立法的效力;第三,該《通知》發布于19××年×月××日,《行政訴訟法》生效于19 ××年×月×日,該《通知》顯然不能用來限制或解釋《行政訴訟法》。

        再者,本案是由縣 人民政府直接作出行政決定的,已經剝奪了當事人提出復議的權利,人民法院又拒絕受理, 如何能實現和保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由于申訴人的私房被錯誤私改,申訴人一家 受到了極大的損害,全家7口只有一人有戶口,子女入學、就業都無著落,全家僅靠 申訴人擺地攤維持生計。

        為此,懇請貴院能依法撤銷原裁定,受理本案,以保障申訴人的合 法權益。

        此 致

        ××省××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羅××,陳××

        附:

        1.原 向××縣人民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訴狀》一份。

        2.××縣人民法院鹽法行訴字第××號 裁定書一份。

        3.××市中級人民法院(××)綿法行上字第××號行政裁定書一份。

        行政申訴狀范例【2】

        申訴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委托代理人:蘇______,______市______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訴人不服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四十四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提出申訴。

        請貴院撤銷上述行政裁定書,依法重新處理。

        事實與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與技術研究開發公司(屬個體性質,以下簡稱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間的經營活動,嚴重地違反了有關規定。

        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______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陳______不服處罰提出申訴,該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復查決定。

        陳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訴。

        本局于同年___月___日以___工商復(______)第______號《復查決定書》作出處罰決定。

        陳對這一決定還是不服,于同年___月___日向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陳的起訴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合理條件,該院遂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對方不予受理。

        嗣后,陳仍堅持要起訴,故該院決定予以立案。

        _____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機關據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凡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就不應受理。

        當事人應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解決。

        經審市工商局據以對______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中所引用的法規沒有明文規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故原告的起訴確實不符合受理條件,應予駁回。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區人民法院的(______)___法行字第___號行政裁定書駁回了______公司的起訴。

        陳______不服,向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該院經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三條第二款、第八十一條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之規定,原告有起訴權。

        原審人民法院駁回原告起訴不當。

        該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撤銷了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法行字第___號裁定書,并決定本案由該院自行審理。

        申訴人認為,就本案而論,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有起訴權”的認定是無法律依據的,與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當的。

        一、______公司的起訴雖符合《民訴法(試行)》第八十一條規定的起訴條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還必須服從《民訴法(試行)》總則的有關規定。

        該法第三條第二款(屬該法總則)規定: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適用本法規定。

        關健在于法律是否規定對本案的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起訴。

        根據事實,回答應當是否定的:

        1.本局對______公司據以處罰的所有法規、規章都無“不服可以起訴”的規定。

        2.甚至違法經營行為發生時(即____年___-___月)或案發時(同年___月),無任何其他與行政處罰行為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有“不履行可以起訴”的規定。

        這里需提及一下的是:本局據以處罰的唯一規章是《______市城鎮個體工商業管理暫行辦法》,此辦法是經______市人民政府___府發(______)______號文批準的。

        它的法律效力,不僅當時無任何法律、法規加以否定,就是到目前也還是無任何法律、法規否定“規章”的法律效力。

        恰恰相反,經國務院授權制定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____年___月___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第十八條卻肯定了規章的法律效力。

        即“對個體工商戶投機理”。

        可見當時本局適用《______市城鎮個體工商業戶管理暫行法)對______公司予以處罰是合法有效的。

        二、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書引用《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件》;

        從而認定“原告有起訴權”是與法理和有關的立法、司法解釋相悖的:

        1.法律無溯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皆無有溯及力的特別規定)。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是____年___月___日起實行。

        而本案所認定的行為是發生在_____年___-___月間,并未延續到上述《暫行條例》發布實施以后,所以該《暫行條例》不能轄及此案。

        2.以下司法解釋可為佐證:

        (1)最高人民法院《對在審判工作中有關適用民法通則時效的幾個問題的批復》(批復______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第1條述:人民法院審理民法通則施行前發生的民事案件,無論是已經受理尚未終結,

        還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則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規定的,則適用原來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則施行前法律、政策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民法通則的規定。

        申訴人認為,在法律和司法解釋尚未作出別種規定的情況下,行政案件應當適用上述規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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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國家物價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中行政訴訟等問題的溯及力的解釋(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價檢字第______號第一條述:《條例》第三十二條關于被處罰單痊和個人不服上一級物價檢查機構的復議決定,可在收到復議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規定,不具有溯及力。

        現在查處______年___月___日《條例》發布以前的價格違法案件,應以案發時施行的國務院《物價管理暫行條件》為依據。

        該(暫行條例》沒有作出被處罰單位和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規定,上一級物價檢查機構的復議決定即最終裁決。

        因此,人民法院對上述案件當事人的起訴,依法不應受理。

        本案與上述情況十分相似,故本局根據法律和法規,在本局的(復查決定書》末了寫明“本復查決定,為最終決定”。

        申訴人認為有關人民法院應當尊重本局依法行使權力的權利。

        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請貴院撤銷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號行政裁定書,依法重新處理。

        此致

        ______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3】

        1、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行政訴訟法的上述規定,確立了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的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

        這一規定,也是《憲法》第126條、《人民法院組織法》第4條有關規定在行政訴訟中的具體化,行政訴訟活動必須遵循。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行政訴訟法》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這一原則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以法律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3、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由此確立人民法院通過行政審判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的特有原則,簡稱合法性審查原則或司法審查原則。

        合法性審查包括程序意義上的審查和實體意義上的審查兩層涵義。

        程序意義上的合法性審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

        實體意義上的審查,是指人民法院只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不審查抽象行政行為,一般也不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理進行審查。

        就是說,這是一種有限的審查。

        4、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這一規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在行政訴訟中的具體體現。

        在行政訴訟的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體,它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力,處于管理者的主導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他們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處于被管理者的地位。

        兩者之間的關系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從屬性行政管理關系。

        但是,雙方發生行政爭議依法進入行政訴訟程序后,他們之間就由原來的從屬性行政管理關系,轉變為平等性的行政訴訟關系,成為行政訴訟的雙方當事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原告與被告的訴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5、使用民族語文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8條規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

        文字進行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應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

        中國的三大訴訟法都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作為基本原則予以規定。

        6、辯論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有權進行辯論。

        "所謂辯論,是指當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實和爭議的問題,充分陳述各自的主張和意見,互相進行反駁的答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辯論原則具體體現了行政訴訟當事人在訴訟中平等的法律地位,是現代民主訴訟制度的象征。

        7、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行政訴訟法》第七章又將這一規定具體化,使之成為行政審判中的四項基本制度。

        8、人民檢察院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1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人民檢察院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監督,主要體現在對人民法院作出的錯誤的生效裁判,可以依法提起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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