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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住校生會議講話稿

      時間:2024-07-10 21:19:54 會議講話

      小學住校生會議講話稿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可能會用到講話稿,講話稿的作用是輔助講話者集中有效地圍繞會議議題把話講好,不至于走題或者把話講錯。還是對講話稿一籌莫展嗎?下面是云范文幫大家整理的小學住校生會議講話稿,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住校生會議講話稿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晚上好!

        今晚我們齊聚在這,外面下著雨,冷;里面人挨著人,暖。在這充滿暖意的晚上,首先祝愿大家在新的學期里學習進步、茁壯成長!在未來的日子里,我們要努力學習,要挑戰自我,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要努力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的基礎上學有所長,為今后在更為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打下堅實的基礎。帶著滿滿的信念,開始我們的住校生涯吧!

        一、談一談我們住校生活的點滴。

        總體來說:大多數同學是很好的,在住校期間對于寢室的衛生及內物整理,在紀律方面也有較大的進步。尤其是寢室內務做得好,經大家努力之后,寢室發生了重大變化,寢室的內務及衛生有了明顯的變化。

        1.衛生及賒物整理

        就讓我們一起回顧當時保存的一些圖片吧,在此希望同學們針對圖片,在本學期在寢室衛生及內物整理方面更上一層樓。(看圖,略)

        2.寢室的紀律、安全方面。

        上學期,經過大家努力,沒有大的違紀事件發生,這是不錯的。但在小問題上,還是有不少問題的,如:晚自修下課后,沒有及時準備就寢,而是在玩或竄寢,就寢鈴響后,還普遍存在聊天、吵鬧、吃東西、上廁所等現象,還有不少同學將手機、MP3、MP4、MP5等現代化產品帶入寢室,還有和床睡的現象等等,這些雖說只是少部分同學的行為,但"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他們的這些行為不僅影響自己的休息和學習,還影響到了其他同學的休息和學習,甚至隱藏著安全隱患,請同學們以此為鑒。

        關注安全:

        (1)防盜:①、錢在周一時就充入飯卡,一律隨身帶,如有丟失盡快掛失,不允許有大面值錢幣隨身攜帶并隨便亂放。②、開水瓶請做好明顯標志。③、如果丟了錢和物品,應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④、不允許竄門,凡是因竄門,發生糾紛,寢室丟東西,串門者要擔負其責任。

        (2)防火:①、禁止點蠟燭。(這是絕對不允許的)②、禁止點蚊香。不允許使用電器,等等。

        (3)預防意外事故:防滑、防凍、防病等,若有生病或者有急事到值班寢室找值班老師。

        二、解讀李中就寢紀律。

        為了進一步保護你自己和他人,確保大家有更好的就寢環境,從而確保大家的學習,為中考奠定基礎,下面我就和大家一起解讀一下《李家巷鎮中學寢室管理條例》中的紀律部分,和大家一起共勉。

        第六條住校學生必須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夜自修結束后,立即回到寢室,進行就寢準備(洗漱),按時(21:00)就寢,并按時(6:00)起床。就寢時須保持室內安靜,不得講話或不得做其它與休息無關事務。

        第七條晚就寢管理由值班老師進行檢查,行政值班人員負責督促,參加檢查人員須按表按時(20:55)到崗,并到值班室簽到,同時開始檢查學生就寢情況。

        第八條住校生進住后,應按要求住校,有特殊情況需回家,可辦理請假手續。

        1.凡請假回家者,應向班主任或準假老師申明理由,經批準,填寫請假條,班主任及行政老師簽字后才有效。

        2、住校生因病、事不能按時返校時,應由家長(或本人)與班主任或學校聯系,待上學時,應持有家長簽字的假條,辦理補假手續。

        3、住校生不能按時返校,托其他同學捎口信者,視為未請假。如同學帶來由家長寫的假條,則視為正常請假。

        第四章學生違紀處理辦法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班主任處理,且責令限時糾正。(如同樣事出現3次或有以下3項行為的將參考第十一條進行處理)

        1.不按時值日或對值日工作不負責任的。

        2.寢室內胡亂張貼的。

        3.被褥折疊不整齊,物品擺放不合要求。

        4.晚飯在寢室內吃的。

        5.在床上做體育運動的。

        6.在寢室一律搞娛樂活動,特別是生日慶祝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視其情節和認錯態度處以通報批評、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配合教育。(如同樣事出現3次或有以下3項行為的將參考第十二條進行處理)

        1、晚自習后不按時就寢的。

        2、不做值日工作且經教育不能按時糾正的。

        3、就寢時間內大聲喧嘩、說臟話的。

        4、擅自調換住宿床位的。

        5、不服從寢室長正確安排,有意破壞宿舍紀律的。

        6.和其他同學和床睡覺的。

        7.向向窗外或走廊上潑水、亂丟果殼、紙屑等雜物的。

        8.不愛護公物,踢門、掛門框、敲墻,在墻壁上踢、吐、畫、刻、貼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或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配合教育。(如同樣事出現2次或有以下2項行為的將參考第十三條進行處理)

        1.就寢時間在寢室內打鬧且嚴重影響他人休息的。

        2.在寢室內點燈或私拉亂接電源,使用電器的。

        3.不服從寢室管理人員安排和管理且態度不好的。(如上學期,有個別女生不接受寢室管理員的管理,謾罵管理員等行為)

        4.私自容留他人住宿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5.帶手機、MP3、MP4等的。

        6.將煙、打火機帶入校園及寢室,有寢室吸煙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并開除住校資格,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1、在寢室有偷竊行為的。

        2、在寢室打架斗毆的。

        3、不按規定,隨地大小便的。

        4、故意破壞公物,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的。

        5、私自翻圍墻外出的。

        6、早上很早到教室,不是為了學習,而是在教室上網的。

        7.早戀,并出現一些不正常行為的。

        8.攜帶管制刀具、匕首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及寢室的。

        9.經常違反應宿舍管理制度且屢教不改的。

        10.一人違反多項宿舍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取消住校資格或者交付國家公安機關處理。

        1、在寢室內有嚴重偷竊行為的。

        2、在寢室內打架子斗毆,且造成傷害的。

        3、其他嚴重違紀,造成嚴重影響,觸犯國家刑律的。

        4、有嚴重違紀行為且本人及家庭不積極配合學校調查處理的。

        第十五條違規學生有下列情況者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

        1、主動承認錯誤并及時糾正的。

        2、檢舉他人違紀有助于查清事實的。第十六條違規學生有下列情況從重處罰。

        1、較嚴重后果。

        2、拒不承認錯誤。

        3、屢教不改。

        4、對檢舉人、證人進行威脅、打擊報復。

        5、作偽證。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讓生命之樹常綠,讓平凡的人生活的更加精彩!大浪淘沙,方顯真金本色;暴雨沖過,更見青松挺拔!讓我們從小事做起,與不文明行為、不良陋習說聲Bye-bye。

        誰當彩練當空舞,且看今朝李中人,我們相信:你們一定不會辜負學校領導的殷切希望,不會辜負家長和老師的高度信任,"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蒼海",同學們,讓我們行動起來,珍惜擁有,勇往直前,使自己成為會學習、會生活、懂禮貌、具有高尚情操的好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