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通知
導語: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通知。下面是云范文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教督廳函[20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交流學校安全工作經驗,部署學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場安排
主會場設在北京聯通電視電話會議中心二層多功能廳(地址:復興門南大街6號,中央音樂學院南側)。
除北京市外,其他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地(市)、縣(市)設分會場。
二、參會人員
(一)主會場
1.教育部、公安部負責同志,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
2.教育部在京直屬高校各1位負責同志。
3.北京市及各區縣教委相關負責同志,北京市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由北京市教委負責組織參會)。
(二)省級分會場
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廳長(主任)、主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廳長(副主任)、公安廳分管負責同志、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省會(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省會(首府)城市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教育部直屬高校相關負責同志1人。
(三)地(市)、縣(市)分會場
各地(市、州、盟)、縣(市、區、旗)教育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
三、會議組織工作
(一)請北京市教委和在京各直屬高校將在主會場參加會議的人員名單(包括姓名、單位、職務)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報教育部督導局。
(二)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省級分會場組織工作,指導各地(市)、縣(市)做好會場組織工作,并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將本地參會人數、設立的分會場數量,以及省級分會場與會負責同志情況(姓名、單位、職務)報教育部督導局。
(三)請與會人員提前15分鐘入場就座。
四、其他事項
(一)各地公安機關參會通知由公安部印發,請各地教育部門做好有關接洽工作。
(二)會議的宣傳報道工作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