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招生啟事模板-啟事
一、招生原則:
1、小學一年級新生實行按施教區就近免試入學。
2、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在本施教區入學的依據。適齡兒童的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招生對象:
1、xxx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區常住戶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
2、年滿6周歲(xxx9年8月31日前出生)戶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施教區,經批準同意在本施教區入學的適齡兒童。
三、施教區范圍:
1、市鎮戶口(含梅園居委)、香雪村、鄧尉村、原xx村。
香雪:香雪、譚東、銅坑、窯上。
鄧尉:坎上、梅園、安全、桑園。
2、其中原福利村1~4組為新鎮區,原迂里一組、原下絞村、原金澗村今年繼續進行就近自由選擇。
四、招生時間:
xxx5年6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8:00~11:00
五、招生地點:
xx中心小學(新區寶泉路1號)(多媒體教室)
六、報名需帶材料:
具有本施教區常住戶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持戶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產權證、嬰兒出生證及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本校進行報名。
七、非xx區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監護人須提供有效證件到暫住地所在施教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根據空余學額酌情吸納。
1、非xx區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小學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原戶籍地戶口本、身份證。
(2)本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滿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證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施教區內居(租)住證明,包括房產證(房卡)、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
(4)父母務工證明或其他合法經營(營業執照)的相關工作證明(父母在xx鎮工作的優先)。務工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準;社會保險項目以市人保部門公布的為準;從事家政服務等不適用保險暫行辦法的其他人員,需提供鄉鎮、街道社區開具的從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業證明。
(5)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符合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證明。(獨生子女優先)
2、符合上述條件的非xx區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辦理方法:
辦理時間:6月27日(1天)具體為: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辦理方法:在入學材料齊全的基礎上,先填好《xx鎮外來適齡兒童入學申請表》,最后由鎮招生辦統一核定。
4、非xx區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報名地點為:xx中心小學(新區寶泉路1號)
八、咨詢電話:
校長室:xxxxxxxxxx
校長手機:xxxxxxxxxxx
xx鎮文教辦:xxxxxxxxxxxx
xx區xx中心小學
xxxx.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