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云范文為大家整理的資產評估報告包括哪些內容,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及備查文件
1.資產評估報告書封面基本內容
資產評估報告封面須載明下列內容:資產評估項目名稱、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的編號、資產評估機構全稱和評估報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務商標的,評估機構可以在報告封面載明其圖形標志。
2.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的基本內容
每份資產評估報告書的正文之前應有表達該報告書關鍵內容的摘要,用來讓各有關方面了解該評估報告書的主要信息。該摘要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冊資產評估師、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及評估機構等簽字蓋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該摘要還必須與評估報告書提示的結果一致,不得有誤導性內容,并應當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閱讀全文。
3.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的基本內容
(1)首部。評估報告書正文的首部應包括標題和報告書序號,標題應含有“XXX(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字樣。
(2)序言。報告書正文的序言應寫明該評估報告委托方全稱、受托評估事項及評估工作整體情況。
(3)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簡介。報告書正文的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簡介應較為詳細地分別介紹委托方和資產占有方的情況。當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時,可作為資產占有方介紹,也要寫明委托方和資產占有方之間的隸屬關系或經濟關系。無隸屬關系或經濟關系的,應寫明發生評估的原因,當資產占有方為多家企業時,還須逐一介紹。
(4)評估目的。報告書正文的評估目的應寫明本次資產評估是為了滿足委托方的何種需要,及其所對應的經濟行為類型,并簡要準確地說明該經濟行為是否經過批準。若已獲批準,應將批準文件的名稱、批準單位、批準日期及文號寫出。
(5)評估范圍和對象。這部分應寫明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及其類型,并列出評估前的賬面金額。評估資產為多家占有,應說明各自的份額及對應資產類型。
(6)評估基準日。這部分應寫明評估基準日的具體日期,確定評估基準日的理由和成立條件,揭示確定基準日對評估結果的影響程度。另外,還應對采用非基準日價格標準作出說明。評估基準日應根據經濟行為的性質由委托方確定,并盡可能與評估目的實現日接近。
(7)評估原則。應在這部分中寫明評估工作過程中遵循的各類原則和本次評估遵循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對所遵循的特殊原則也應作適當闡述。
(8)評估依據。應在這部分中列示評估依據,包括經濟行為依據、法律法規依據、產權依據和取價依據等。對評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據應作相應的披露。
(9)評估方法。應在這部分中說明評估過程所選擇、使用的評估方法和選擇評估方法的依據或原因。對某項資產評估采用一種以上評估方法的還應說明原因并說明該資產價值的確定方法。對所選擇特殊評估方法的,也應介紹其原理及適用范圍。
(10)評估過程。這部分應反映評估機構自接受評估項目委托起至提交評估報告的全過程。包括接受委托過程中確定評估目的、對象及范圍,基準日和擬定評估方案的過程;資產清查中指導資產占有方清查、搜集準備資料、檢查與驗證過程;評估估算中的現場檢測與鑒定、評估方法選擇、市場調查與分析過程;評估匯總中的結果匯總、評估結論分析、撰寫報告與說明、內部復核過程,以及提交評估報告等過程。
(11)評估結論。這部分是報告正文的重要部分,應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敘述評估機構對評估結果發表的結論,對資產、負債、凈資產的賬面價值、調整后賬面價值、評估價值及其增減幅度進行表述,還應單獨列示不納入評估匯總表的評估結果。
(12)特殊事項說明。在這部分中應說明在評估過程中已發現可能影響評估結論,但非評估人員執業水平和能力所能評定估算的有關事項,也應提示評估報告使用者注意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還應提示評估人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13)評估基準日期后重大事項。在這部分中,應揭示評估基準日后至評估報告提出日期間發生的重要事項,以及評估基準日的期后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還應說明發生在評估基準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評估結論的事項。
(14)評估報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圍和有效期。這部分應具體寫明評估報告成立的前提條件和假設條件,并寫明評估報告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生法律效力和評估結果的有效使用期限。還應寫明評估結論僅供委托方依評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門審查使用,并申明評估報告書的使用權歸委托方所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提供或公開。
(15)評估報告提出日期。在這部分中,應寫明評估報告書提交委托方的具體日期。評估報告書原則上應在確定的評估基準日后三個月內提出。
(16)尾部。這部分應寫明出具評估報告書的機構名稱并加蓋公章,還要由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和至少兩名負責評估的注冊資產評估師簽名蓋章。
4.備查文件的基本內容
資產評估報告書的附報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內容:
(1)有關經濟行為文件;
(2)資產評估立項批準文件;
(3)被評估企業前三年會計報表(至少包括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4)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5)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
(6)委托方、資產占有方的承諾函;
(7)資產評估人員和評估機構的承諾函;
(8)資產評估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9)評估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10)參加本評估項目的人員名單;
(11)資產評估業務約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二)資產評估說明的基本內容
資產評估說明描述評估師和評估機構對其評估項目的評估程序、方法、依據、參數選取和計算過程,通過委托方、資產占有方充分揭示對資產評估行為和結果構成重大影響的事項,說明評估操作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業規范要求。資產評估說明也是資產評估報告書的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序上決定著評估結果的公允性,保護著評估行為相關各方的合法 利益。
按有關規定,評估說明中所揭示的內容應同評估報告書正文所闡述的內容一致。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委托方、資產占有方應保證其撰寫或提供的構成評估說明各組成部分的內容真實完整,未作虛假陳述,也未遺漏重大事項。
資產評估說明應按以下順序進行撰寫和制作:
1.“評估說明封面及目錄”的基本內容
評估說明封面應載明該評估項目名稱、評估報告書的編號、評估機構名稱、評估報告書提出日期,若需分冊裝訂的評估說明,應在封面上注明共幾冊及該冊的序號。
2.“關于評估說明使用范圍的聲明”的基本內容
這部分應聲明評估報告僅供資產管理部門、介紹主管部門、資產評估行業協會在審查資產評估報告書和檢查評估機構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提供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見諸于公開媒體。
3.“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基本內容
這部分是由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共同撰寫并由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簽署日期。這部分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概況;
②關于評估目的的說明;
③關于評估范圍的說明;
④關于評估基準日的說明;
⑤可能影響評估工作的重大事項說明;
⑥資產及負債清查情況的說明;
⑦列示資產委托方、資產占有方提供的資產評估資料清單。
4.“資產清查核實情況說明”的基本內容
這部分主要用來說明評估方對委托評估的企業所占有的資產和與評估相關的負債進行清查核實的有關情況及清查結論。這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資產清查核實的內容;
②實物資產的分布情況及特點;
③影響資產清查的事項;
④資產清查核實的過程與方法;
⑤資產清查 結論;
⑥資產清查調整說明。
5.“評估依據說明”的基本內容
評估依據說明主要用來說明進行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體行為依據、法規依據、產權依據和取價依據。具體包括:
①主要法律法規;
②經濟行為文件;
③重大合同協議及產權證明 文件;
④采用的取價標準;
⑤參考資料及其他。
6.“各項資產及負債的評估技術說明”基本內容
這部分主要用來說明對資產進行評定估算過程的解釋,反映評估中選定的評估方法和采用的技術思路及實施的評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流動資產評估說明;
②長期投資評估說明;
③機器設備評估說明;
④房屋建筑物評估說明;
⑤在建工程評估說明;
⑥土地使用權評估說明;
⑦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評估說明;
⑧負債評估說明。
7.“整體資產評估收益現值法評估驗證說明”基本內容
這部分主要說明運用收益法對企業整體資產進行評估來驗證資產評估結果的有關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收益法的應用簡介;
②企業的生產經營業績;
③企業的經營優勢;
④企業的經營計劃;
⑤企業的各項財務指標;
⑥評估依據;
⑦企業營業收入、成本費用和長期投資收益預測;
⑧折現率的選取和評估值的計算過程;
⑨評估結論。
8.“評估結論及其分析”的基本內容
這部分主要總體概括說明評估結論,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評估結論;
②評估結果與調整后賬面值比較變動情況及原因;
③評估結論成立的條件;
④評估結論的瑕疵事項;
⑤評估基準日的期后事項說明及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⑥評估結論的效力、使用范圍與有效期。
(三)資產評估明細表的基本內容
1.資產評估明細表基本內容
資產評估明細表是反映被評估資產評估前后的資產負債明細情況的表格。它是資產評估報告書的組成部分,也是資產評估結果得到認可、評估目的的經濟行為實現后作為調整賬目的主要依據之一。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資產及其負債的名稱、發生日期、賬面價值、評估價值等;
②反映資產及其負債特征的項目;
③反映評估增減值情況的欄目和備注欄目;
④ 反映被評估資產會計科目名稱、資產占有單位、評估基準日、表號、金額單位、頁碼內容的資產評估明細表表頭;
⑤寫明清查人員、評估人員的表尾。評估明細表應逐級匯總。資產評估明細表一般應按會計科目順序排列裝訂。
2.資產評估明細表樣表包括的幾個層次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資產評估結果分類匯總表、各項資產清查評估匯總表及各項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制作步驟:
(1)整理工作底稿和歸集有關資料
(2)評估明細表的數字匯總
(3)評估初步數據的分析和討論
(4)編寫評估報告書
(5)資產評估報告書的簽發與送交
編寫評估報告書又可分兩步:
第一步,在完成資產評估初步數據的分析和討論,對有關部分的數據進行調整后,由具體參加評估各組負責人員草擬出各自負責評估部分資產的評估說明,同時提交全面負責、熟悉本項目評估具體情況的人員草擬出資產評估報告書。
第二步,將評估基本情況和評估報告書初稿的初步結論與委托方交換意見,聽取委托方的反饋意見后,在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前提下,認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考慮是否應該修改評估報告書,對評估報告中存在的疏忽、遺漏和錯誤之處進行修正,待修改完畢即可撰寫出資產評估正式報告書。
簡介
資產評估報告,是指注冊資產評估師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在實施了必要的評估程序對特定評估對象價值進行估算后,編制并由其所在評估機構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專業意見的書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內容來反映評估目的、假設、程序、標準、依據、方法、結果及適用條件等基本情況的報告書。廣義的資產評估報告還是一種工作制度。它規定評估機構在完成評估工作之后必須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書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評估過程和結果。狹義的資產評估報告即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既是資產評估機構與注冊資產評估師完成對資產作價,就被評估資產在特定條件下價值所發表的專家意見,也是評估機構履行評估合同情況的總結,還是評估機構與注冊資產評估師為資產評估項目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證明文件。
總則
一、為進一步促進我國資產評估工作的發展,規范資產評估行為,完善資產評估工作程序,提高資產評估行業的執業水平,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第91號令)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凡按現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的各類資產評估項目必須遵循本規定。
三、本規定所稱的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和格式是指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開展資產評估活動后,按照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財產評估主管機關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該評估項目的評估過程、方法、結論、說明及各類備查文件等內容的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及編制格式;評估機構在具體項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圍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規定的要求。
四、本規定所稱資產評估報告是由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資產評估說明、資產評估明細表及相關附件構成。
五、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活動時,應當遵循資產評估的一般原則和本規定的要求;具體項目不適用本規定的,可結合評估項目的實際情況增減相應的內容。
六、資產評估活動應充分體現評估機構的獨立、客觀、公正的宗旨,資產評估報告書的陳述不得帶有任何誘導、恭維和推薦性的陳述,評估報告書正文不得出現評估機構的介紹性內容。
七、資產評估報告的數據一般均應當采用阿拉伯數字,資產評估報告應用中文撰寫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評估報告,外文評估報告的內容和結果應與中文報告一致,并須在評估報告中注明以中文報告為準。
八、凡涉及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九、本規定由財政部負責解釋、修訂,并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內容格式
(一)凡按現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規定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各類資產評估項目,應當按本基本內容與格式的要求撰寫評估說明,其目的在于通過注冊資產評估師和評估機構描述其評估程序、方法、依據、參數選取與計算過程,通過委托方、資產占有方充分揭示對資產評估行為和結果構成重大影響的事項等,說明評估操作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業規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證實評估結果的公允性,保護評估行為相關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委托方、資產占有方應保證其撰寫或提供的構成評估說明各組成部分的內容真實完整,未作虛假陳述,也未遺漏重大事項。
(三)評估說明是資產評估報告申請審查確認材料的必備部分,評估說明中所揭示的內容應同評估報告所闡述的內容一致。
(四)評估說明是財產評估主管機關審查確認評估報告的重要文件,原則上評估說明不提交給其他有關當事人。
(五)評估說明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和格式:
1.評估說明的封面及目錄;
2.關于評估說明使用范圍的聲明;
3.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
4.資產清查核實情況說明;
5.評估依據的說明;
6.各項資產及負債的評估技術說明;
7.整體資產評估收益現值法評估驗證說明;
8.評估結論及其分析。
(六)本基本內容與格式,對某具體評估項目確實不適用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改,增減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