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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

      時間:2024-08-03 07:40:12 答辯狀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

        答辯狀有利于人民大院充分了解案情,判斷是非,從而做出正確的判決。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法律訴訟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開庭前都會預先做好答辯狀,以下是云范文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1

        答辯人: __酒樓

        被答辯人:

        就被答辯人訴答辯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案號:___),現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不履行自己的義務,違約在先,其無權解除合同。

        二、考慮到本案實際情況,租賃合同也不宜解除。

        三、答辯人有權從被答辯人應付給答辯人的款項中抵扣應付租金。

        四、被答辯人無權就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排污費、垃圾處理費、本體維修基金主張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希望法庭考慮被答辯人系租賃房產附屬設施的產權人和長期受益人,就維修費的承擔問題作出公正裁決;考慮本案中被答辯人也存在違約情形且酒樓處于正常營業之中,結合目前的.經濟形勢和最高院的審判指導原則,就合同解除問題作出慎重處理,并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__酒樓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2

        答辯人:___,男,身份證號為____,地址為___

        委托代理人:___,廣東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主張訴訟請求所依據的《租用土地合同》是虛假的。

        第一,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乙方的簽名非答辯人本人的簽名。

        第二,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簽名只有___,而原《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簽名分別是___、___。

        第三,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合作社公章是20__年之后才生效的.,原《租用土地合同》上甲方并未蓋公章。19__年4月,竹料鎮的白沙村歸良田鎮管轄;20__年6月8日起,竹料鎮、良田鎮才停止運行并入鐘落潭鎮,此時白沙村才歸鐘落潭鎮管轄。19__年5月10日時合作社的公章上應是良田鎮或是竹料鎮而不應是鐘落潭鎮。

        第四,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原租用榕樹公后底土地有效期從20__年2月26日延長至20__年2月26日"是虛假的。原租用土地合同約定"原租用土地到期時間是20__年2月26日改為2150年2月26日"。

        二、答辯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履行合同義務,對土地的占有合法。 《租用土地合同》中約定租用土地到期時間為2150年2月26日,

        在此期間答辯人已交20__年租用土地的費用,履行了《租用土地合同》約定的提前支付一年租金的義務,亦不存在《租用土地合同》中約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答辯人對該地的占有是合法。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所主張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__區人民法院

        代理人:__

        答辯人:__ __律師事務所 律師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3

        就張__與李__房屋轉租合同糾紛一案,張__答辯如下:

        一、某年某月某日,原告和答辯人簽訂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答辯人轉讓店鋪的裝飾裝修、設備和已交房屋租金等,轉讓費20萬元,期限到原店鋪租賃合同到日期20__年_月_日為止,店鋪轉讓以后,原告履行原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轉讓合同約定三方簽字之日生效。雖然事實上轉讓合同只有原告和答辯人簽字卻沒有房東的簽字,但是,轉讓合同經過原告和答辯人雙方的簽字認可,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答辯人也接受了原告向答辯人支付的全部轉讓費,該轉讓合同合法有效。

        二、轉讓合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重視轉讓合同并積極履行合同義務。答辯人一貫重信守諾,轉讓合同簽訂之后,答辯人在約定的日期通知原告按期交接,原告以沒有三方簽字房東不同意為由不辦理交接,并要求答辯人返還已經支付的款項。在答辯人多次溝通原告仍不辦理交接后,答辯人在約定的日期屆滿之后七日內將交接物品整理完畢后退出涉案店鋪,并再次通知原告交接,直到現在為止原告仍拒不交接。上述事實說明,是原告不按期接收店鋪而非答辯人沒有按期交付。

        三、答辯人從房東處承租的房屋,和房東之間有房屋租賃合同,本次轉讓事先經過了房東的.同意,20__年_月_日,房東出具了追認同意轉讓的書面文件。房東一直都沒有向答辯人或者原告收回轉租房屋,沒有影響到

        答辯人和原告之間轉讓合同的履行,沒有影響到原告經營,更沒有導致原告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原告以此為理由請求答辯人返還已經支付款項沒有依據。

        綜上,自簽訂轉讓合同以來,答辯人積極履行合同義務,不存在違約行為。請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張__代理人:___

        20__年_月_日

      租賃合同糾紛二審答辯狀4

        答辯人:______________,男,1946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中山市沙溪鎮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潘__________,男,1967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中山市沙溪鎮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就能訴陳_____、章非、潘__________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答辯人潘__________不應該列為本案被告

        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潘__________不是合同的當事人,潘_____依法于二零零_____年_____月二十八日成立的“中山市沙溪鎮__________制衣廠”與陳_____、章非無關。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潘__________不享有上述合同的權利,也不承擔上述合同的義務,且潘__________成立的經濟實體成立于原告與章非發生糾紛之后,與本案租賃合同糾紛更是風牛馬不相及。

        二、要求答辯人承擔連帶責任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

        連帶責任作為一種民事責任,是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由連帶義務人對債務人不履行義務而承擔全部責任的一種責任。在本案中,答辯人既無法定也無約定,原告依據什么要求答辯人承擔此連帶責任呢?原告與答辯人潘__________同樣在“中山市沙溪鎮_________________大廈三樓”經營企業,原告系未經工商登記的非法經營,潘__________系合法經營,非法的告合法的,公道何在?原告主觀臆斷,認為潘__________的設備屬于陳__________、章非。

        三、原告的所謂損失與答辯人無關

        本案系廠房轉租合同及設備租賃合同糾紛,原告取得廠房和設備等生產要素后,應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合法經營,原告因無營業執照產生的問題完全是咎由自取,與答辯人無關。答辯人章非已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了廠房和設備給原告,所謂停電2日,系供電局抑或業主所為,答辯人并不清楚,原告應該向供電局或業主要求賠償。即使確認系供電局或者業主的責任,停電2日也只能耽誤2日的交貨時間。答辯人不認可原告所謂損失的真實性,即使原告出現上述損失,也是原告經營不善造成的,與答辯人無關。原告應該根據自己的生產能力與客戶簽訂合同,在生產能力臨時不足時候,也完全可以通過委托代工等方式履行合同,也可以與客戶協商變更合同。在《租借協議》的.序言部分,雙方已經明確“租約期間自負盈虧”,原告企圖將自己的經營虧損轉嫁給答辯人是違反合同的。該協議第十條規定,“甲乙雙方因債務而影響對方正常生產,須負責對方損失。”只能理解為第三方債權人混淆原告與答辯人章非的主體資格而造成對方的損失,不應該作擴大化的解釋,從而違反“自負盈虧”的原則。

        四、扣除設備按金后,原告尚欠答辯人章非1027.4元。

        根據上述《租借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原告尚欠答辯人章非三、四月份廠房和設備租金120__年元,原告欠章非代繳水電費7682.4元(原告承認水電費為7223元),原告還欠答辯人章非機修費、治安費、衛生費等代支雜費1345元。上述費用合計21027.4元人民幣,扣除設備按金20__年0元后,原告尚欠答辯人章非1027.4元人民幣。

        綜上,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