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物業費糾紛答辯狀范文(精選5篇)
導語:答辯狀是指面臨訴訟時,作為被告的一方在接到法院傳票之后,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所作出的答辯文書。下面是云范文收集的關于物業費糾紛答辯狀范文,歡迎參考。
物業費糾紛答辯狀1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辯人因收到_______人民法院轉來——______________關于“_________訴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被答辯人______其居住于_____小區____棟_____單元_____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造成經濟損失______元而起訴答辯人,認為是答辯人失于管理造成其經濟損失,要求答辯人作出相關賠償。然而答辯人認為本案的事實情況與_____所稱并不一致,其適用法律上也有所不當,具體理由為:
一、被答辯人_____所稱的損失是由其戶內裝修時改變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從而改變了原有的設施及功能而造成的。
二、答辯人已盡到告知和維護義務,沒有任何失職的過錯。
被答辯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答辯人提出了裝修申請,答辯人對其裝修內容審批時已就裝修明令禁止事項進行書面告知,明確告知業主嚴禁改變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實際上答辯人已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被答辯人盡了告知義務。并且,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答辯人的《裝修延期申請審批表》里,答辯人再次提醒和書面告知了相關事項。不僅如此,答辯人還積極協助處理本次事故,當時是答辯人的值班人員在小區公共區域巡視檢查中發現被答辯人房屋出現問題,答辯人還在第一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業主,并全程協助業主處理戶及進行事件事故調查。
因此,本案事故的過錯系被答辯人本人所造成,答辯人不存在任何過錯,更不存在民事法律責任的前因后果聯系,答辯人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人情關懷上都履行了協助義務。
三、依照雙方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被答辯人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
而本案被答辯人裝修期間改變了原有的設施及功能在先,導致戶內設施損失,其主要直接責任在于被答辯人,依據相關約定和法律法規,其責任應自負。
四、被答辯人應立即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
被答辯人戶內裝修時改變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改動了原有的設施及功能,答辯人已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管理服務。但出于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和物業管理需要,希望法院能勸誡被答辯人立即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復設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管道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并且被答辯人及時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復設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管道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費糾紛答辯狀2
答辯人:
性別:
住址:
被答辯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答辯人因與______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費糾紛一案,提交本答辯狀,進行答辯如下:
一、請求事項:
1、 依法駁回被答辯人訴求的物業管理費中不合理的部分;
2、依法要求被答辯人公示其_____年7月31日至______年4月1日,管理清水園小區期間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3、依法要求被答辯人向答辯人補開繳納各項物業費用的正式發票;
4、依法要求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其出租業主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收益中應支付給答辯人的部分;
5、依法要求追究被答辯人違反雙方簽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在未做公示、也未向答辯人通告的情況下,單方撤出小區的違約責任,并據此要求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違約金。
6、鄭重請求法庭向有關部門發出如下司法建議書:
⑴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強制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公示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⑵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強制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公示外包物業服務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強制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就《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補充協議,杜絕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霸王合同、霸王協議和霸王條款;
⑷徹查物業管理企業只向業主開具收款收據,尋找各種理由不向業主開具正式發票,借此偷漏國家稅款、損害業主和國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⑸細化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服務標準,制定相應的強制性條款,借以約束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最大限度地減少物業糾紛。
二、事實和理由:
入住時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簡稱物業合同),但在履行合同履過程中,被答辯人卻嚴重的違反了物業合同的約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關于印發《_____市貫徹〈物業管理條例〉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開展全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情況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國土房管物[2004]338號)》、《物業管理條例》(_____年9月1日起施行)、《_____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2006年1月1日起執行)、《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2001年5月18日 頒布)、《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_____]950號)的規定。
嚴重地損害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_____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第六條關于管理費糾紛規定“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可以要求減收物業服務費用或要求返還多交的物業服務費用:(1)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項目和質量與合同約定標準差距明顯的”。
《_____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第八條關于管理責任糾紛規定“31、物業管理企業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約定標準,業主可以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
答辯人于 年 月收房,但是從 年 月入住清水園小區后,發現被答辯人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極差,小區內雜草叢生、垃圾物品隨處堆放、私搭亂建隨處可見、蚊蠅蛇鼠滋生、雞鴨成群、犬吠連天、甚至小廣告都貼到了答辯人和其他業主的門上!真可謂“聞雞起舞、狂斗蚊蠅、夜聽犬吠、打鼠滅蟑、大風過處塵土飛揚!”冬季供暖溫度也不達標,家里非常冷。
截止到______年3月15日,供暖季節家中最高溫度不超過14℃(陽光充足,室外溫度達到8~9℃時除外),答辯人無數次地向被答辯人反映并投訴,但是被答辯人置之不理,長期不給解決,使得答辯人被迫在寒冷中度過一個又一個的漫長冬季。
現一一列舉如下:
㈠、被答辯人沒有對物業合同和國家及_____市有關物業管理法規中規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盡到管理義務
1、未對公共設施、設備盡到維護保養義務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第二條規定“保證護欄、圍墻、小品、桌、椅、樓道燈、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達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通暢;負責小區智能化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
根據物業合同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條、12.2條的約定,被答辯人應當對公共設施進行養護保證完好,負責小區智能化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
但是當小區北面各單元的門禁系統陸續出現故障無法使用后。
小區內的照明路燈也陸續達到使用壽命,正常工作的不足50%,被答辯人從不主動巡視、維修,在接到業主反映的情況后,被答辯人也從沒有進行過修繕,致使推銷人員隨意進出各個樓門進行推銷或宣傳散發小廣告,小區路燈無法正常照明。
2、未對草坪綠植盡到養護義務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第二條規定“保證護欄、圍墻、小品、桌、椅、樓道燈、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達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通暢;”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第三條規定“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的中心綠地和房前、屋后,道路兩側區間綠地按市園林局規定的《二級養護標準》養護。”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第五條規定“綠地無雜物,無侵占現象,基本無裸露土地;花草、樹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死杈及病蟲害現象,樹木基本無釘栓捆綁現象。”
根據物業合同第一章第四條約定,被答辯人應當對共綠地、綠化、建筑小品等進行養護與管理,并按市園林局規定的《二級養護標準》養護。
但是被答辯人從來就沒有對小區內的綠化進行過任何的管理,小區內雜草叢生,有些地方野草已經長到半人多高,因此又引起了蚊蠅蛇鼠的滋生,小區總的來說是臟亂差。
3、未對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盡到維護義務
物業合同第一章第六條的約定,被答辯人應當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第四條規定“24小時有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視;涉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有防范措施。
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置預案,發生時要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對居住區內違法現象,積極與派出所等配合進行處理。”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第三條規定“居住區內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雜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但是小區內長時間存在業主不文明養犬行為(如一戶多犬、飼養大型犬、拴犬鏈等行為),答辯人家的小孩就多次受到未栓鏈犬的驚嚇,且答辯人還日夜遭受犬吠襲擾。
根據物業合同服務質量中12.1條的約定,被答辯人應當對私搭亂建進行管理,但是小區內卻有搭蓋鴿子棚、雞窩、鴨窩的,還有私自加蓋頂樓的,隨處可見。
答辯人多次找到被答辯人要求解決動物豢養及私搭亂建問題,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托從未進行過任何管理和調節工作。
另外,在清水園小區9號樓北側,有業主長年撿拾堆放大量垃圾,堆放垃圾占地可達10平方米左右,由于長時間堆放滋生蚊蠅蛇鼠,而且還持續釋放惡臭,為此包括答辯人在內的廣大業主都強烈的向被答辯人反映過問題,但是被答辯人不僅未及時清理,而且至今被答辯人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4、未對安全防范工作盡到義務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第五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篳子、小品、花、草、樹木、果實等;夜間對服務范圍內重點部位、道路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檢查和巡邏,巡邏不少于2人,做到有計劃、有記錄;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時,應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第四條規定“24小時有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視;涉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有防范措施。
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置預案,發生時要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對居住區內違法現象,積極與派出所等配合進行處理。 ”
根據物和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和業主守則中第一條的規定,被答辯人應當在清水園小區內進行24小時的保安執勤巡崗制度,但是在被答辯人管理期間除看門保安外從未組織過保安巡邏,更不用說是24小時巡邏了。
由于被答辯人疏于管理,清水園小區內多次發生盜竊案。
為此,業主紛紛要求物業公司加強保安工作,安裝監控攝像頭,但是被答辯人置廣大業主的意見于不顧,始終沒有采取過任何措施,最終導致了7號樓4單元短短的一個月內發生了四起盜竊案,被盜業主損失慘重。
每起盜竊案均在東小口派出所記錄在案,提請法庭到東小口派出所進行司法調查取證。
5、未對物業綜合管理工作盡到義務
《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第一條規定“每年一次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白天有專職管理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夜間有人值班,處理急迫性報修,水、電等急迫性報修半小時內到現場;每年進行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征求意見用戶不低于總戶數80%。”
被答辯人管理期間,從來就沒有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普查。
有些業主家中漏水、漏雨,但被答辯人往往不是推卸責任,就是說“這是開發商的事,我們物業解決不了。” 答辯人和很多業主都無數次地向被答辯人投訴冬季供暖溫度不達標,家里太冷,但是被答辯人置之不理,長期不給解決,使得答辯人和很多業主被迫在寒冷中度過一個又一個的漫長冬季。
被答辯人管理期間,從來就沒有進行過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因為服務的好與壞,被答辯人和答辯人及廣大業主的心理都明白——就兩個字“很差”!被答辯人根本就不敢做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
㈡、被答辯人從未公示其管理清水園小區期間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_____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于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第(七)款: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第(八)款: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第(九)款: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雖然答辯人和小區其他廣大業主向被答辯人多次提出公示,但被答辯人時至今日,從未公示過,更不用說對業主所提出質詢的答復了。
被答辯人的行為嚴重地侵害了答辯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是對答辯人合法權益地嚴重侵犯和踐踏。
㈢、被答辯人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物業管理用房用途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
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區劃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并接受業主的監督。”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業主。
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_____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_____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第五條關于管理權糾紛規定“18、物業管理企業違約或違規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損害業主公共權益的,業主委員會可以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返還收益。”
但是被答辯人將小區大門收發室、小區自行車停車棚對外出租用于商店等經營性活動,小區10號樓地下室也對外出租,這些行為從未經過業主的同意,對于所獲得的收益也從未對業主進行過公示。
被答辯人的行為嚴重地侵害了答辯人的知情權、監督權和依法享有收益的權利,是對答辯人合法權益地嚴重侵犯和踐踏。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的收益應當有業主大會決定收益的用途,并且應當對違規企業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㈣、被答辯人單方撤離清水園小區,非法將清水園小區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轉包給潤澤恒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物業合同11.5條和《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_____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第四條關于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規定“15、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當事人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但是被答辯人于______年4月1日在既沒有公示,也沒有通知任何業主的情況下,單方撤出了清水園小區,并將清水園小區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工作交給了_____潤澤恒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物業合同的約定和《物業管理條例》的強行規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應給予被答辯人嚴厲處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被答辯人不能以開發商將其解聘為由,在事先既沒有公示,也沒有通知任何業主的情況下,單方撤出了清水園小區,而應當就此向答辯人承擔違約責任。
被答辯人的這種做法和行為是對法律的嚴重踐踏,是對答辯人和所有業主合法權益的肆意侵害,是創建和諧社會、穩定社會的反面教材。
㈤、被答辯人未在其制訂的格式合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約定各項服務質量標準,在管理服務期間也未達到國家和_____市相關規定所要求的服務質量標準。
被答辯人存在欺詐和損害答辯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第十四條約定“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和第三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被答辯人未在其制訂的格式合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約定各項服務質量標準,在管理服務期間也未達到國家和_____市相關規定所要求的服務質量標準。
更為重要的是,在法律程序上,被答辯人始終無法舉證其單方實施的服務達到了法定最低標準,僅僅用一個被答辯人都已經嚴重違約、嚴重踐踏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主張所謂的物業費。
其訴訟請求證據缺失、法律依據嚴重不足。
其做法與構建和諧社區的理念背道而馳!被答辯人存在欺詐和損害答辯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證據材料:
1、清水園小區廣大業主出具的證言及成立業主委員會調查表、房屋受損證明(書證)
2、______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清水園小區期間小區環境照片(書證-照片)
3、_____市昌平區東小口地區辦事處清水園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書證)
4、_____市昌平區東小口地區辦事處清水園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清水園小區新老物業公司交接前后的小區環境對比照片(書證-照片)
5、_____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書證-法規)
6、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協議
7、______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偷漏國家稅款,不給業主開具發票,嚴重地損害了國家和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書證-收款收據)
8、_____電視臺BTV3法制進行時之大家說法2008年03月22日中午12:20《欠費兩載 物業和清水園小區業主上法庭》電視節目(視聽證據)
以上證據材料以文字、圖片和視頻的形式向法庭提交。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未完成物業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而答辯人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期間完全履行了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的義務,答辯人多次要求被答辯人解決上述問題都沒得到合理的答復和解決。
故從 年 月起拒交相應的物業費用,以此敦促被答辯人積極改進,但非常遺憾的是,直至今日被答辯人也沒有絲毫的改進,反而在侵害答辯人合法權益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其做法與構建和諧社區的理念背道而馳!更為重要的是。
在法律程序上,被答辯人始終無法舉證其單方實施的服務達到了法定最低標準,僅僅用一個被答辯人都已經嚴重違約、嚴重踐踏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主張所謂的物業費。
其訴訟請求證據缺失、法律依據嚴重不足!為了依法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不再受到被答辯人的進一步侵害踐踏,敬請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不當訴訟請求,支持答辯人合法合理的請求事項。
此致
_____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費糾紛答辯狀3
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就沈陽市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訴答辯人物業管理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沈陽市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業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違約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
1、不履行制止并報告不法行為義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沈陽______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條第二、三款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教育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法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處罰等措施。因此,原告負有制止并報告不法行為的義務。
根據規劃審批,答辯人所居住的______大樓一至四層是商業用房,五樓至頂層為住宅用房。答辯人居住在29層,但樓上卻被租賃給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業經營、模特訓練等。模特公司的裝修改變了房屋的建筑主體構造,使整個建筑存在安全隱患。而且更加嚴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經營行為、走“貓步”的'噪音對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嚴重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原告應當制止模特公司的違法行為。但是,在答辯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決以上問題的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責,拒絕履行自己應當負擔的義務。自______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經在答辯人的樓上經營了______年。
2、不履行安全保衛義務。
沈陽______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條第六款約定:“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實行保安制度,每天巡查15次,固定設崗兩個,保安設備、監控設備24小時運行。”但是,原告從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運轉監控設備,給居民居住安全造成了隱患。
3、不履行維護公用設施的義務。
沈陽______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第六條、第七條明確約定了原告負有維護公共設施的義務。但是,原告并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義務。防盜門出現故障后,原告不維修。過去居民都是刷卡進門,讀卡器、防盜門出現故障后,原告不修復,致使防盜門形同虛設。答辯人所在29層的電梯間門鎖被原告員工撬掉后,原告沒有維修過,給整個大樓的安全造成了威脅。
4、不維護消防設施,甚至破壞消防設施。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原告應當保障消防設施設備運轉正常。原告非但不履行該項法定義務,甚至破壞消防設施,使整個大樓的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
5、原告無故撤離大廈,不履行物業服務義務。
根據______年______月的______大廈業主委員會與原告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的約定,原告提供物業服務的期限應當截至到______年______月。但是,原告在______年______月份,未經通知并取得同意,擅自撤離______大廈,給大廈居民生活造成了極大不便。
6、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約定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約定制定大廈業主文明公約。
二、答辯人主張先履行抗辯權,在原告糾正錯誤履約行為前,有權拒絕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因原告不能適當履行物業服務義務,給答辯人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根據合同法有關于先履行抗辯權的規定,在原告正確履行物業服務義務之前,答辯人有權拒絕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費糾紛答辯狀4
答辯人:____
被答辯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答辯人因與__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開發商因房屋質量問題導致答辯人一直未收房,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未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應由開發商承擔。
首先,在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開發商因為涉案房屋的質量問題遲遲未交房,而且答辯人也未收到開發商的書面交房通知書。依據《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已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未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前款所稱交付是指在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業主收到書面交付通知并辦妥相關手續”。因此,本案的物業服務費應由開發商承擔;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上并沒有答辯人的簽字,答辯人也沒看過該協議,雙方之間未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也沒有形成物業管理服務關系。原告通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上的約定催要物業費是沒有事實依據。
二、物業管理費及能耗費的`計算沒有依據。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業服務項目,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競標,然后與開發商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本案中,原告沒有提交招投標文件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答辯人有理由懷疑其物業服務項目的程序違法;其次,只有具備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才能實施物業管理,而原告沒有任何表明其資質等級的證書,答辯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資格管理物業;最后,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及亮證制度。原告在催收物業管理費前,應當向答辯人出示安徽省經營性服務收費許可證。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費許可證,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按照法律規定收費。因此,原告提交的物業管理費及能耗費的主張沒有計算依據。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物業管理費、能耗費已過訴訟時效。
首先,原告在宣傳欄上張貼催費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業費的義務,而答辯人從未入住過_________小區,沒有看到過催費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如電話通知、EMS通知答辯人支付物業費,對于原告催收的行為答辯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跟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玫瑰紳城花園物業移交協議》,原告自_____年11月22日之后對______小區已沒有物業管理關系。而原告在_____年12月28日才向貴院起訴,其行為已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
此致
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費糾紛答辯狀5
答辯人:______,__,漢族,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市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答辯人:______,__,漢族,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分公司,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____________,住所:____縣__鎮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
答辯人______、______因履行物業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未完整履行服務義務才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
答辯人__年與被答辯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物業管理條例》(__年2月6日修訂國務院令第37__號)第四十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以及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然而,高收費(每平方米__元)并未與被答辯人服務水平相適應,沒有質價相符的服務,該物業服務水平甚至連普通物業管理水平都不如,具體證據有:
1、在保潔服務方面,公共部分經常出現臟亂差的現象,卻沒有絲毫改善。養狗遛狗常有發生,被答辯人不去有效管理和有效制止,造成環境不盡人意;
2、保安服務方面。不是業主的其他人員隨意出入、甚至發生業主物品被盜現象;
3、公共設施、設備養護管理等服務,如電梯出現過被卡住、損壞情形;
4、生活服務配套設施跟不上。假期過年,甚至出現停電現象,明顯是變電設備配套設施跟不上所致。
也正因為被答辯人未完整履行服務義務,從__年答辯人就一直沒有在“____________社區”居住,并不是被答辯人所訴的“現居住地”。致業主以拒交物業服務費抗辯。
答辯人認為:鑒于被答辯人的過錯,不僅不能收取答辯人任何所謂“違約金”,答辯人認為考慮被答辯人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收費標準的質量標準,質價不相符,還應當按照物業標準減少20%繳納物業管理費。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違約責任,答辯人可減少物業服務費用繳納
依據合同的有關法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可以要求減少物業服務費用,或者返還多收的物業服務費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__年版,第__—__頁就有“物業服務企業確實不履行服務管理職責,或者履行職責存在嚴重過錯,法院應當認定物業服務企業違約,業主以此為由拒交物業服務管理費用,屬于行使合同履行中抗辯權的行為,但該抗辯權的行使范圍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違約程度相對應,并以此確定業主是否應當支付物業服務管理費以及支付的額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__年版,第314頁要點索引:“物業服務企業提供了保潔、保安服務,但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此時,既不應全額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的訴訟請求,亦不宜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而應根據具體案情酌情減少業主欠交的物業費。”
被答辯人作為物業公司,應當先履行符合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才有權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物業具有過錯,業主基于正當理由拒絕交納物業費是行使先履行抗辯權。拒絕交納相應的物業費,合法合理合情。
三、被答辯人收取物業費的違約金,屬因果顛倒,于法來講也是有意放縱擴大損失的行為,答辯人更不應該承擔所謂的“違約金”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第五百九十二條:“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首先,是被答辯人違約在先,因此,不存在答辯人的違約與過錯。即使答辯人有錯,被答辯人因答辯人在一年滿未繳納物業管理費也應催繳。
然而,依據《__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短信息等方式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后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業主委員會可以在業主戶門、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將欠費情況予以公告,物業服務人也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被答辯人沒有任何通過信函、電話、短信息等方式催告,被告從__年以來一直不在被答辯人從事物業管理的小區居住,若通過門口張貼等形式,都是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行為,是無效的。
因此,即使答辯人有錯,被答辯人因答辯人在一年滿未繳納物業管理費也應催繳,否則屬于有意放縱擴大損失的行為,答辯人更不應該承擔所謂的“違約金”。
四、被答辯人計算違約金具有隨意性,違反法律有關規定;同時,格式條款沒有履行提示與說明義務,該條款不能成為合同條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__年__月__日修正)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違約金約定,“繳納物業時間:應在每個計費首月15日前履行繳納義務”,不按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天應付款的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二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約定“按每天應付款”既不明確,也不規范。若是按每日累計計算,則是天文數字。若按不利于制定格式條款的被答辯人解釋,則以僅僅一天計算,則為____元。又因被答辯人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答辯人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然而,被答辯人計算答辯人欠繳物業費____元,卻以該物業費的20%計算違約金?得出違約金____元?按照約定計算則__年當年的費用至今欠繳___個月,__年欠繳的17個月,__年的欠繳5個月。每月物業____元,年物業____元。首先繳費,沒有進行服務就收取物業費,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其次,該違約金也明顯過高;第三是延遲繳納,被答辯人的損失的證據在哪?沒有證據證明損失,談何收取違約金?
終上所述,鑒于被答辯人違約在先存在過錯,被答辯人收取答辯人“違約金”明顯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答辯人因被答辯人服務收費因其過錯且質價不相符,應當按照物業標準減少20%繳納物業管理費;再者,被答辯人沒有損失的證據,且約定違約金明顯過高,違反法律規定。格式條款應當作出不利于制定人的解釋。因為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該違約金條款不應作為合同條款。
為此,請求法院支持答辯人的答辯請求,以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