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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

      時間:2024-11-10 09:11:41 答辯狀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精選10篇)

        答辯狀是被告人等針對起訴狀的內容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一種文書。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懂得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開庭前都會預先做好答辯狀,以下是云范文收集整理的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精選10篇)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1

        答辯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

        答辯人就___申請確認其夫___與答辯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的基本意見是:___與答辯人之間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申請人的申請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根據我國勞動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關系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保護的法律關系。事實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除未簽訂勞動合同外,而與勞動關系完全相同的法律關系。而勞務關系則是指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者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系。從上述概念不難看出,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最基本、最明顯的區別在于: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系,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系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只是按約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本案的基本事實和相關證據,我們認為:朱保生不是答辯人單位的員工,與答辯人不存在隸屬關系,不受答案辯人的管理與支配,申請人所稱“事實勞動關系”也不能成立。

        一、___等出工者都不是答辯人單位的員工,與答辯人不存在隸屬關系。

        答辯人為了保證自己的一些季節性、臨時性或者突擊性工作事項的完成,常常采用發包形式,通過當地農村基層組織或者某承包人將這些工作交由附近的農村村民完成。具體的操作方式是,由答辯人根據自己的工作量與相關的農村基層組織領導或者相關的承包人員約定工作事項、出工人數、完工時間及工作報酬;雙方商定后,由村基層領導或承包人負責組織人員出工;答辯人憑出工者的身份證登記考勤并發放勞務報酬。至于村基層領導或承包人指派誰出工,誰哪天出,哪天不出,誰出幾天,不出工是否請假等與答辯人毫無關系,也不受答辯人任何制約,答辯人只按出工者的出工天數支付報酬,出工者與答辯人并無人身依附關系。因此,___并不是答辯人單位的員工,與答辯人不存在隸屬關系。

        二、___等出工人員來去自由,不受答辯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約束。

        2008年__月的出工人員考勤簿記載顯示,當月的出工人員有的出工4天,有的9天、有的13天、有的23天不等(見證據二)。而___從6月1日到26日期間,共出工22天,其中14、15、17、24日未出工(見證據二),這4日相對應的是周六、周日和兩個星期二。這說明包括___在內的所有出工人員,是否每天出工及其出工的天數都是完全由自己決定的,不存在請假與否的問題,也不受答辯人單位員工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約束。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之規定,___與答辯人之間并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問題。

        三、___與答辯人之間只是按約定提供勞務和支付報酬,___不享受答辯人單位的其他任何待遇。

        根據答辯人與___等出工人員的約定,2008年__月的勞務報酬約定為每日____元,而__月為每日____元(見證據三),___在答辯人處工作了____天,獲取的勞動報酬為___元。這說明___和答辯人之間的關系,僅僅是按約定提供勞務和支付報酬,___不享有答辯人單位的其它任何待遇。這種勞務與報酬的交換完全符合勞務關系的特點。

        另外,通過___等人領取勞務報酬的薪資表與答辯人單位員工工資表的比較,也可以明顯看出,凡屬答辯人單位的員工,即與答辯人建立勞動關系人員的工資結構中都含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浮動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補助工資以及應當扣除的保險費用、缺勤工資和稅金(見證據四)。而___等人只能根據自己出工的天數領取相應的勞務報酬,別無其他待遇(見證據三)。

        綜上所述,___與答辯人建立的是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駁回其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被申請人代理人:

        __年____月__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2

        答辯人:__市____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羅__

        職務:總經理

        地址:略。

        被答辯人:黃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市__號,身份證號碼:450_____________。

        答辯人于____年6月11日收到貴會受理的南勞仲通字(____)1___號應訴通知書和被答辯人黃__《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現就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答辯人根據本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克扣和拖欠國家法定的假日、高溫補貼、加班費45087.05元與客觀實際不符,純屬瞎編捏造。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訴稱其一年上班365天,每周工作56個小時常年沒有休息,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帶薪年休假,高溫補貼和工資被克扣和無故拖欠,安排加班但從未依法支付加班費,這不是事實,也不符合常理。理由具體如下:

        (1)根據《勞動合同書》第七條:“……,具體標準和辦法為:基本工資680元+提成+補貼”和第十條:“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試用期間享受公司統一購買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試用期后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購買‘社保金’。如乙方寫出充分理由向甲方提出選擇自行購買‘社保金’書面申請的(請簽名),因此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以工資的形式隨月發放給乙方;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繳納”的規定,被答辯人的基本工資是680元/月,而實際上領到的工資是1200元月—1760元/月不等,其中已經包含有國家法定的假日、高溫補貼、加班費、社會保險金等費用,完全不存在克扣或拖欠上述費用的情況。

        (2)根據本案事實和證據,答辯人已告知被答辯人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環境、職業要求,以及用工單位(邕寧區信用社)性質、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基本情況,被答辯人亦已對上述情況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接受派遣至用工單位之工作安排。被答辯人的工作并不是技術性很強的工種,僅是一名治安協管員員,此類工作只要是健康的成年人便可勝任,且當前人力資源市場治安協管員崗位的每月工資基本保持都在1000元左右的收入水平,如果真的像黃__訴稱的一年365天上班,常年沒有休息,則公司需要支付的工資及加班費的總額將達到約6000元/月之巨,也就是相當于公司可以同時聘用6名相同崗位相同待遇的治安協管員同時上班。故而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長期要求被答辯人加班的事實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其次,____年1月15日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第三條約定,乙方(即被答辯人)工作時間按每天6小時工作制執行。第四條:如果乙方受用工單位要求,在甲方(即答辯人)安排的正常上班時間之外另行加班的,由用工單位(即__區信用社)另行支付加班費。第五條: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被答辯人提供的《交接班登記本》系由其本人單方制作,沒有答辯人或用工單位蓋章確認,依法不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無法證明被答辯人有連續加班之事實存在。

        再者,綜合本案的事實和證據,《勞動合同書》約定加班須征得答辯人書面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加之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如確有加班事實存在的,由用工單位來支付加班費。故此,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加班費的請求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不予支持。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補繳____年1月1日至____年5月15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的主張不能成立。

        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第十條明確約定,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壹個月,試用期過后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購買“社保金”,其中單位應繳部份由甲方以工資的形式隨月發放給乙方,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己繳納。所以,計算社保的時間起點應從____年2月16日起算,被答辯人的基本工資為680元/月,從其提供的銀行流水賬中可以看出,被答辯人每月實際領到的工資都在1200—1760多元左右,證明單位應繳的社保金部分已經以工資的形式隨月發放給被答辯人了。應當指出,被答辯人在與答辯人訂立勞動合同時,已經在《勞動合同書》第十條上自愿簽名確認由其個人自行購買社會保險。如被答辯人仍要求答辯人為其補繳社保金,則應當將其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已經以工資形式領取的社保金退還給答辯人。

        三、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8437.50元和賠償失業金損失4200元的請求于法無據。

        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第一條已明確約定,甲方(即答辯人)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即被答辯人)的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乙方愿意服從。____年5月15日答辯人通知被答辯人5月16日由容__去接替其治安員的工作,要求被答辯人回公司報到,公司另行安排新的工作崗位。但是被答辯人不服從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無正當理由拒絕返回公司報到,無故自動離職,到目前為止仍未與答辯人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根據《勞動合同書》第十五條以及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答辯人不應承擔經濟補償金和賠償失業金損失責任。恰恰相反,被答辯人沒有正當理由無故離職,且到目前為止仍未與答辯人辦理相關交接手續,保安服、工作證件、相關材料也未交回給答辯人,已造成了答辯人在管理及經濟上的損失,被答辯人的訴求不僅不能成立,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____年7月1日至____年5月15日未續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13500元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第35條:合同期為第三方合同年。所謂“第三方合同年”,應當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書時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解釋。結合到本案,首先在將被答辯人派遣至用工單位(__區農村信用聯合社)之前,答辯人既已與該用工單位建立了物業管理治安委托合同關系,在被答辯人被派遣至該用工單位之后,乃至現今,答辯人與該用工單位的物業管理治安委托合同關系仍處在存續期間,該委托關系自始未發生中止、中斷或者終止的情形。故本案訴爭的《勞動合同書》所指向“合同期為第三方合同年”當然也應認定一直處于持續狀態,并且該合同期限是相對確定的。只有答辯人與用工單位以正式文件中止或終止委托關系時,本案訴爭的《勞動合同書》才會自動解除。并非如被答辯人所理解的當每同一個第三方合同期限屆滿時,都需要一一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重新簽一次勞動合同。試想,如果當每一份第三方合同期限屆滿再續簽時,答辯人均需與其管理之下的數以百計的勞動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這樣繁雜的工作必然會使企業管理陷入混亂,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應當指出,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答辯人與用工單位、被答辯人于用工單位之間的三方民事法律關系一直處于穩定、持續的狀態。只有在對勞動者(被派遣者)被派往的用工單位、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環境、職業要求等事項作出重大變更時,才確實需要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退一萬步來說,如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然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本案中,答辯人自____年1月15日至____年5月15日(自動離職之日)止,已達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兩年期限。而雙方簽訂的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應當對本案中穩定的勞動法律關系予以維護,這才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和真正之目的。因此,被答辯人認為____年7月1日至____年5月15日未續簽勞動合同而要求答辯人支付二倍工資的主張,是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黃__不服從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無正當理由拒絕返回公司報到,無故自動離職,到目前為止仍未與答辯人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的行為存在嚴重過錯。其關于要求答辯人支付拖欠國家法定假日、高溫補貼、加班費,補繳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賠償失業金損失,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謹此,答辯人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申訴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市__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____年六月二十七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3

        答辯人:__市建筑總公司

        被答辯人:張___

        答辯人因張訴答辯人請求確認其父與我司確認勞動關系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張之父張系經其老鄉招攬到我司工地干活,我司并不知情。我司是在張發生事故后才發現有此人在我司工地干活,經了解,張于_年__月__日經其老鄉進入到工地干活,報酬亦是由其老鄉支付。其老鄉未經我司同意私自請張到工地工作,是其個人行為。

        二、張發生交通事故是其嚴重違反交通法規所致,又不在工作地點、上下班路線上發生的事故,且是在干與工作無關的路上發生事故,依法不具有為工傷的條件。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但根據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大隊認定的`事實,張是跨越路面綠化隔離帶橫過道路時被另一正常行駛的車輛碰撞致死,事故認定書認定張是在設有隔離設施、跨越路面綠化隔離帶橫過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機疏忽大意對發現的危險情況沒有及時采取避讓措施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張違反了《交通安全法》第63條的規定。另外,我司施工人員租住在,當時施工地點在,而張發生事故地點在,不是我司施工人員上下班途中的路線,事發時,我司施工人員在做,故張是在辦私事的過程中發生事故,據我司了解,張在醫院的遺物中有一張當日的租房交款收據,此收據現已經為申請人或者其家屬所持,張當時應當是私自出去租房的過程中發生事故。

        三、因為即使確認雙方有勞動關系,根據上述理由,張也不能認定為工傷死亡,我司愿意從人道主義出發,與申請人協商。

        答辯人__市建筑總公司

        __年__月__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4

        答辯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市___路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長,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___,男,漢族,20__年8月10日出生,住__市__號__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系、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年__月__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__年__月__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_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件,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有限公司

        時間:20__年__月_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5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_______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所稱與答辯人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沒有事實依據。

        可從兩方面來說,一是,從______處網上記錄信息得知,_______是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才正是開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稱的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是,據仲裁申請書中,_______所述,其______年所簽合同與_______年所簽合同都已經遺失,是否可以據此認為其與公司之間這兩年內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被答辯人要求經濟補償金______元無法律依據。

        _______其打架行為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章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6條的規定,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金。

        三、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其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無法律依據。

        其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向社保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向其支付無任何法律依據。

        其二,領取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才可以,而被答辯人的條件尚不具備領取資格。

        四、被答辯人要求公司支付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數額無事實根據,根據______省社保部門的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____%,繳納失業保險的比例為____%,如果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起算,答辯人應繳納養老保險金為_____元,繳納失業保險金為____元;如果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算,答辯人應繳納養老保險金為____元,失業保險金為____元。

        五、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遲延賠償金____元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6

        答辯人:王___,住址:浙江省東陽市江北街道湖滄社區

        被答辯人:李__,住址:湖北省云夢縣沙河鄉雪橋村

        答辯人就李__訴答辯人勞務費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簽訂的協議屬于無效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所存在的勞務分包合同關系,因被答辯人本人及所招募的施工人員均無勞務作業的施工資質,故根據前述司法解釋的規定,本案雙方當事人所建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應當認定無效。

        二、原告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在所簽訂的施工協議書及補充協議中均約定:施工過程中如被答辯人不能按答辯人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甲方有權清退被答辯人。然而,被答辯人給答辯人所做工程存在嚴重的質量瑕疵。由于被答辯人在施工中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為了保證工期,答辯人不得自行完成剩余施工任務,給答辯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對于被答辯人的行為,答辯人保留向被答辯人追償的權利。

        三、被答辯人所承包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故無權要求答辯人支付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本案中,如前所述,施工過程中被答辯人不能按答辯人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致使該項工程至今未驗收合格,故被答辯人無權要求答辯人支付工程款。

        四、被答辯人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勞社部發[2004]22號《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本案中,被答辯人沒有相應資質,且答辯人沒有取得勞務農民工的授權委托索要工資,故被答辯人在本案中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五、被答辯人起訴沒有事實依據,答辯人已超額支付了工程款

        本案中,被答辯人已經將農民工工資全部支付完畢,且已經已超額支付了工程款,故被答辯人起訴沒有事實依據。

        綜上,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不僅不拖欠被答辯人的工程款,反而超額支付了工程款,故請求貴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___年8月19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7

        答辯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依法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法的_____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關于工資標準及工資支付情況答辯意見

        1、答辯人與申請人在《勞動合同書》第六條中約定“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B條款: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因此,申請人的工資為基本工資______元加上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由答辯人根據申請人當月工作情況考核確定,(申請人的工資表中能反映出申請人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補貼、技能補貼等項目組成),所以申請人的工資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辯人也從未與申請人以任何形式約定過申請人的工資為______元,因此申請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2、答辯人提供的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工資發放記錄能夠證明答辯人已經足額支付申請人______月份的工資,工資發放記錄也能夠證明申請人認可其工資標準。

        3、答辯人自申請人離職后多次要求申請人到答辯人處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并領取______月份工資,但申請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__月份的工資是因申請人的原因沒有領取,不是答辯人沒有發放。

        二、關于社會_____繳納答辯意見

        1、______月份的`醫療_____和養老_____沒有繳納是申請人自愿同意的。

        2、申請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離職,答辯人已經為申請人繳納了______月份的社會_____,即使答辯人應為申請人補繳______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經為其繳納______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辯人不需要再為其補繳______月份社保,否則申請人應該返還答辯人為其繳納的______月份社保。

        3、補繳社會_____的_____請求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范圍。

        三、答辯人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不符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條件,因此不應該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申請人沒有按照答辯人的要求辦理安全員證并到答辯人處登記備案,且申請人因自身原因離職,答辯人無法使用其安全員證,因此申請人要求支付相關費用沒有法律依據。

        五、根據______省人社廳______號文件規定,“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申請人不符合領取高溫津貼的條件。

        六、申請人在入職時從答辯人處領取了工作服、帽子等物品,現在申請人已經離職,答辯人要求申請人盡快返回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此致

      _______區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其他證據材料______份。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8

        答辯人:___公司

        地址: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___

        對甲勞動爭議仲裁申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事實與理由:

        向貴會申訴之我公司員工甲,與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從我公司的薪資調整(不同意薪資調整,不愿意重新簽訂合同)。

        二、2004年4月2日及2004年7月21日各記大過一次,同時2004年08月28日值班時睡覺,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以上申訴人的綜合表現,申訴人甲已經嚴重違反我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2004年10月06日做出了《終止勞動合同通知》的決定,提出將與2004年11月06日與申訴人甲正式終止合同,并已經提前三十天通知。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現已經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經仁義盡至了。

        根據《勞動法》、《河北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做出的決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據。

        關于申訴人提出的加班費,我公司在招聘該員工甲時就已經說明并征得申訴人甲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時,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條件相對應的待遇。因此其每個月獲得的勞動報酬已經包括了該加班費,也即我公司已經支付了平時和周末的加班費;因此不必另行支付。

        關于夜班補助,我公司的薪資里顯示了“夜班津貼”,也即夜班補助,也就是說平時每個月的該補助已經包含在發給申訴人的薪資中,已經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關于“合同終止補償金”,我公司根據以上申訴人的嚴重違反我公司勞動紀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訴人終止合同,何況已經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我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況。

        總之,一句話,敬請仲裁委員會充分考慮我公司之答辯,駁回申訴人提出的所有申訴要求。

      此致

      滄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9

        答辯人:蘇__,男,_年1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______街西里號樓_門號

        被答辯人:北京___國際會議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__區某地

        法定代表人:石___,總經理

        答辯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維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理由如下:

        一、被答辯人沒有對修改過的《員工考勤休假管理規定》進行過公示或告知過答辯人,答辯人對此也確實完全不知曉,該規定不能適用答辯人。

        正如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所言,被答辯人并未提交證據證明修改過的規章制度已進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蘇。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補充了幾張照片,但這些照片字跡不清,也沒有日期,根本無法證明被答辯人已于規章制度修改后將其進行了公示。

        另外還需要補充兩點:

        首先,即使上述管理規定已進行過公示,該管理規定中要求病假員工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的條款也是沒有效力。

        對于病假員工,為了證明其病情的真實性,單位要求其提供診斷證明書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診斷證明書之外還要求員工另外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則有刁難患病勞動者的嫌疑。常理來說,一般人就醫并不會特意留存掛號單,醫療手冊雖然每人都有,但如果將其交與單位,必然會影響患病員工就醫。該管理規定的上述條款不合情理、強人所難,因此是無效的。

        其次,再退一步講,即使上述條款是有效的,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仍然不能成立。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在申請人按時向被申請人提交宣武醫院的診斷證明書的前提下,沒有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等次要的材料顯然達不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

        二、答辯人未購買藥品不代表答辯人故意裝病。

        勞動者是否需要休病假需要由正規醫療機構來判斷,宣武醫院作為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當然有這種資質。因此,宣武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和休假證明足以證明答辯人確實需要休病假。至于答辯人未購買藥品和做檢查,這和答辯人的病情有關,因為答辯人的頭疼需要的休息而不是服藥。被答辯人以答辯人未購買藥品就推斷答辯人是裝病,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答辯人:__

        __年__月__日

      勞務費糾紛民事答辯狀10

        答辯人:__餐飲有限公司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總經理

        被答辯人:王__,女,戶籍地:吉林省__縣……身份證號……

        現住址:__市__區海爾路__號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根據本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是,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8000元沒有依據。被答辯人自20__年5月起在答辯人處工作,并簽定了勞動合同。20__年5月份起,答辯人為被答辯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20__年3月25日被答辯人發生工傷事故,答辨人積極為其支付了全部治療費用,治療期間停工留薪,工資照常發放。現被答辯人自愿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答辯人無需對被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2000元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67235元,于法無據。被答辯人出生于1965年1月2日,20__年1月2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被答辯人即日起與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根據上述規定,答辯人不應為被答辯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另外,因答辯人已為被答辯人繳納了工傷保險,被答辯人所應享受的`工傷待遇,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綜上,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被答辯人不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發放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加之被答辯人于今年1月2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被答辯人也無需為其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請仲裁庭查明事實真相,依法判決。

      此致

      20__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餐飲限公司

        20__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