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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繼承答辯狀

      時間:2024-11-10 09:12:36 答辯狀

      民事繼承答辯狀范文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復和辯駁的一種書狀。

      民事繼承答辯狀范文

        民事繼承答辯狀范文

        答辯人楊______,女,___歲,漢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廠工人,現住本市______區______路___號。

        因原告李______訴我繼承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一、我對公婆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依法有權繼承遺產。

        原告在起訴書中誣告我對公婆未盡贍養義務,長期婆媳不和,事實恰恰相反。

        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繼謝世。

        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嚴重打擊,眼見婆婆年老體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顧,一直未再婚。

        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關系很觸洽。

        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辦。

        10年來,我與婆姿相依為命,對婆婆照顧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邊,給了她極大的安慰,從未發生大的爭執。

        家里的主要家務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請人修繕。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時主動干點家務也是正常的。

        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訴中誣告我只顧自己快活,要婆姿為我操持家務,以此證明我未盡贍養義務,實屬居心叵側。

        倒是原告未對自己的母親盡應盡的義務,長大結婚都是我與婆婆一手操辦,婚后專顧經營自己的小家庭、對其母親的生老病死漠不關心, 人一死就吵著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2條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應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我有權繼承公婆的房產。

        二、關于遺產的分割,原告在起訴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繼承,我可以繼續住在東屋,對此我堅決反對。

        我與原告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在考慮繼承份額時,應根據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考慮繼承人對死者在生前所盡的義務。

        我負擔全部贍養責任,盡了應盡的義務,理所當然應繼承較大的份額我要求繼承堂屋與東屋〔86平米)。

        總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擔負了養家的重擔;第二,我對婆姿盡了全部贍養義務:第三,我負責對房進行了必要的修繕。

        請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并根據《繼承法》第12條規定之精神和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對我的繼承權加以確認和保護,并駁回原告的無理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楊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書:本市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繼承答辯狀范文

        答辯人:趙XX,男,白族,1980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劍川縣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

        身份證號53293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被答辯人:李XX,男,白族,49歲,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號,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辯人:劉XX,男,36歲,農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李XX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趙XX不應該對李XX的死亡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支付的6000.00元為補償款而非賠償款。

        1、被答辯人李XX以“事發當天答辯人邀約死者到街上吃飯為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答辯人邀約死者到街上吃飯和李XX的死亡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吃飯并不會必然導致李XX的死亡。

        2、201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駕駛摩托車自己摔倒致傷后因搶救無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為自己酒后擅自駕駛摩托車,加之車速過快導致的,和答辯人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達成的協議性質屬于補償協議,而不是賠償協議。

        201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駕駛摩托車自己摔倒致傷后,趙XX、劉XX從朋友角度出發,積極打電話通知其家人,并積極參與了李XX從鎮衛生所、縣醫院、州醫院的系列搶救工作。

        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會工作人員的主持下,趙XX和劉XX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于2011年04月08日與被答辯人李XX就李XX死亡問題簽訂了“協議書。

        根據該協議書第1條約定:“趙XX、劉XX二人自愿一次性彌補李XX家屬壹萬貳仟元(12000.00元),每人承擔6000.00元,該協議書明確地載明該12000.00元是“彌補款,即補償款,而不是賠償款。

        說明在簽署該協議時,各方當事人認可這是一份補償協議,而不是賠償協議。

        二、答辯人李XX不顧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經履行的協議約定,再次將此事訴至人民法院,是一種出爾反爾、背信棄義的行為。

        根據三方2011年04月08日簽訂的協議書第2條約定:“李XX家屬無異議,付清彌補資金后,當事三方和

        睦相處、互相關照,三方簽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糾纏此事;據此約定,趙XX和劉XX進行一次性補償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糾纏此事。

        趙XX和劉XX已經按照協議履行了補償款支付義務,意味著三方因李XX死亡而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終止。

        三、原被告三方簽訂的補償“協議書使原有的法律關系變成了合同關系。

        原被告三方于2011年04月08日達成的補償協議書,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賠償金額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本案當事人三方自愿達成補償協議,并已實際履行,該補償協議并不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依照補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責任。

        當事人三方就趙勁成死亡自行達成補償協議,應視為三方以協議排除了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三方因自愿協商而達成協議這樣一個法律事實,使原有的賠償法律關系變成了合同關系。

        因此,本案中三方簽訂的一次性補償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

        三方基于合同關系形成的合同之債,不是侵權之債,應由合同法予以調整。

        四、當事人趙XX和劉XX已經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該協議書,意味著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終止。

        協議簽訂后,如果義務人不履行義務則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義務人已將補償協議履行完畢,那么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就隨之消滅。

        本案三方簽訂的補償協議對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約束力,被告既然已經依協議支付相應補償款,就無需再承擔任何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本答辯人對李XX的死亡沒有任何過錯和責任,不應該對李XX的死亡承擔任何法

        律責任;本答辯人在李XX死亡后,考慮朋友關系,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與其他兩方當事人就李XX的死亡補償

        問題達成了補償協議書,該協議書各方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賠償金額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

        要件,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答辯人已經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協議約定的補償義務,當事人三方因李XX的死亡

        而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終止,但被答辯人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在達成補償協議并獲得履行后訴

        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八條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起訴顯系濫用訴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呈

        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趙XX

        2011年09月20日

        民事繼承答辯狀范文

        一、寫作要點

        1.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就案民事答辯狀件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2.提出答辯主張,即對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上訴狀中的請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不接受,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張,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二、組成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

        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

        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如答辯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后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

        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

        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

        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

        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

        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訴請求。

        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

        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

        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

        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三、格式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 職務:____ 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對上訴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號判決,提出答辯狀。

        答辯的理由和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份。

        注:答辯的理由和根據應著重陳述對上訴書中有關問題的意見,并列據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