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職證明怎么辦
某高新技術企業招聘1名資深售前技術工程師,經過人力資源部和售前技術部門的面試,雙方一致認定候選人王先生是最佳人選。于是,人力資源部和王先生溝通了入職的工資、職位、報到時間等。
3月15日,王先生如約報到。在提供相關資料的時候,王先生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用人部門張經理認為,現在人手緊張,應該盡快讓候選人到崗。沒有離職證明,也沒有什么關系。人力資源部謝經理卻擔心,這樣做可能會引起用工風險,但是人確實不好招。兩人也因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執。
后來了解到,王先生上家公司因為不想他離職,所以一直沒有開離職證明。人力資源部應該怎么做?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由于王先生無法提供離職證明,這樣會存在用工風險,主要在于王先生是否和其他公司還有勞動合同關系。人力資源部可以通過和王先生溝通,確認王先生與上家公司并無勞資關系,可以通過背景調查的方式對輔助完成本工作。考慮到王先生的特殊情況,雙方可以簽訂協議,說明無法出具離職證明的原因,并說明其應承擔的責任。另外,王先生有權利向上家公司要求開具離職證明。完成上述工作后,人力資源部是可以錄用王先生的。
[知識點]:
報到管理,是指員工接受公司錄用后正式報到,公司與員工形成勞資關系前的管理。
在員工報到的過程,人力資源部應要求報到員工要提供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書、個人簡歷、員工信息表、離職證明、社保卡、公積金卡、工資卡、相片等相關證件,并做驗證。
報到管理,主要關注員工相關證件(學歷、專業資質)的真偽,是否與上家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履歷的真假,否則會有潛在的用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