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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車汽車租賃合同

      時間:2025-02-23 15:20:39 合同協議

      客車汽車租賃合同

        汽車租賃業被稱為交通運輸服務行,它因為無須辦理保險、無須年檢維修、車型可隨意更換等優點,以租車代替買車來控制企業成本,這種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國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用戶的青睞。

      客車汽車租賃合同

      客車汽車租賃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 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 ,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后,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 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 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后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 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 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 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 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后,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并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 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后,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 車輛過戶后,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系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 每天退還。

        十二、 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 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后,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并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并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戶且雙方結清賬務后自動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 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著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乙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客車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