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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業循環借款合同

      時間:2025-02-23 15:33:48 合同協議

      小企業循環借款合同范本

        貸款人:

      小企業循環借款合同范本

        負責人: 聯系人: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借款人:

        負責人: 聯系人: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

        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循環借款額度和使用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循環借款額度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限內,借款人可循環使用上述借款額度,但每次提款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且在該期限內任一時點上的借款余額不得超過循環借款額度。

        2.3 借款人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實際提款日起至約定還款日止,以借據記載為準,但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最短不少于 ,最長不超過 ,且任何一筆提款的到期日不得遲于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屆滿日。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人民幣借款利率確定方式】

        人民幣借款利率為下列第 種:

        (1)固定利率,年利率為 %,在合同有效期內利率不變。

        (2)浮動利率,借款利率以基準利率加浮動幅度確定,其中基準利率為提款日與該筆借款期限相對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為 (上浮/下浮/零) %,合同期限內浮動幅度保持不變。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 (1/3/6/12)個月為一期,一期一調整,分段計息。第二期利率確定日為提款日滿一期之后的對應日,如果調整當月不存在與提款日對應的日期,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其他各期依此類推。

        (3)其他: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算,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3.4除利息外,借款人還應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承諾費按下了第 種方式支付:

        (1)按循環借款額度的 %,在本合同生效日一次性支付給貸款人。

        (2)對循環借款額度按 %得年費率,在本合同生效日以及該日在每一年的對應日按年分次支付,并在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屆滿日結清全部承諾費,不足一年的仍按一年收取。

        (3)本合同生效后,在每 (月/季/半年)的20日,按循環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已提款項(計費周期內日均余額)的差額和 %的年費率,分次向貸款人支付,并在循環借款額度使用屆滿日結清全部承諾費。

        (4)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按下列第 項提取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直接向貸款人指定銀行營業網點提取借款。

        (2)通過網上銀行自動提取借款。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于但不限于:

        5.2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符合本合同約定,提前還款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賬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開立或指定下列賬戶作為提款以及還款的專用賬戶:

        第七條 擔保

        7.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7.2 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合同為:

        擔保合同名稱:

        (編號: )

        擔保人:

        第八條 財務約定(選擇性條款,本條 □適用 □不適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應遵守下列財務指標約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將爭議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書(格式)

        第二部分 循環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利率和利息

        1.1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1.2 借款逾期后利率調整規則仍按原利率執行。

        第二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前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況;

        (2)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為發生不利于貸款人的變化;

        2.2 借款人滿足提款條件后,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一結息日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還款日和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 借款人申請提取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征得貸款人同意,并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3.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于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齊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 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 擔保

        4.1 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4.3 經貸款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借款以應收賬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或追加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的擔保:

        (1)應收賬款出質人對付款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率連續2個月上升;

        (2)應收賬款出質人對付款方已到期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占對該付款方應收賬款余額的5%以上;

        (3)應收賬款出質人與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產生貿易糾紛(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技術、服務方面的糾紛)或債務糾紛,導致應收賬款可能無法到期按時償付的。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5.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5.2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伙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5.3應付的其他債務已按期償付,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5.4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5.5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加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5.6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