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內容
審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 標題;
(二) 收件人;
(三) 正文;
(四) 附件:
(五) 簽章;
(六) 報告日期。
審計報告的正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 審計概況:說明審計立項依據、審計目的和范圍、審計重點和審計標準等內容;
(二) 審計依據:應聲明內部審計是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若存在未遵循該準則的情形,應對其做出解釋和說明;
(三) 審計結論: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所作的評價;
(四) 審計決定: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的處理、處罰意見;
(五) 審計建議: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的改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建議。
審計報告的附件應包括對審計過程與審計發現問題的具體說明、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等內容。
內部審計報告的格式:
1、開頭:如:對某某單位某某經濟事項的審計意見
2、該單位的`概況
3、對該項經濟事項審計的時間,采取的審計方法和審計步驟等、
4、對該項經濟事項審計的結果:可從做得好的方面說,更重要的是說明通過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5、對審計中存在值得注意的問題的處理意見(或建議)。
6、針對審計的情況,為了加強管理,對該單位在會計核算或會計控制等方面提出改進方案(這個方案要切合實際,并且要求該單位在以后的工作中落實到位,審計所提出來并非可有可無,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要對這方面監督檢查)。
某某審計處(科)(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