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日和審計報告公布日的區別
審計報告是指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就被審計事項作出審計結論,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的書面文件。下面的是云范文分享的與審計報告日和審計報告公布日的區別有關的文章,歡迎繼續訪問應屆畢業生公文網!
審計報告日和審計報告公布日什么區別?
審計報告日期是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
(1)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序已經完成;
(2)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的事項已經提出,被審計單位已經作出調整或拒絕作出調整;
(3)管理層已經正式簽署財務報表。
而公布日指的是對外報出的日期,通常審計報告日在前,而公布日在后。
范文:
審 計 報 告
字(20xx)***號
***公司: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財務報表,包括***年***月***日的資產負債表,***年度的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國有資產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
一、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貴公司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貴公司財務報表已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貴公司***年***月***日的財務狀況以及***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會計師事務所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注冊會計師:
***年***月***日
相關:
標準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九個基本要素)
1.標題(1-標題);
2.收件人(2-收件人);
3.引言段(3-引言段);
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4-責任段);
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5-責任段);
6.審計意見段(6-審計意見段);
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7-簽名和蓋章);
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和蓋章(8-名稱、地址和蓋章);
9.報告日期(9-報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