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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

      時間:2024-07-10 11:14:59 審計報告

      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

        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范文一

      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

        根據總公司的安排,我們對你單位2011年4月--2012年3月的財務收支進行了內部審計,現將審計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你單位現有在職員工8人(實際在崗5人)。

        2011年4月起至2012年3月期間,購進稻谷2,167 噸,其中早秈稻1,725 噸,晚秈稻442噸。

        銷售菜油33,735公斤(較上年同期增加3,375公斤),實現人均月工資收入2,088元(較上年同期的1,842元增加246元)。

        2012年3月末經費結余29.77元。

        二、財務收支情況

        (一)、收入合計177,138元。

        總公司下撥的各項經費計176,138元(其中工資性經費127,986元);收河北廠日常搞衛生收入1,000元。

        (二)、經費開支總計177,362.50元(其中工資性支出123,468元,占工資性經費收入的96.47%,較上年高1.3%)。

       用于職工工資117,255元;差旅費1,560元;過節費3,525元;升溢返回1,128元;

        裝卸搬運費2,944元;玉米運費、裝車費22,014元;招待費19,270.50元(含春節走訪2,540元。

        占總支出的10.86%,較上年同期的招待費18,287.50元增加983元);電費1,350元;電話費293元;包干電話費1,260元;包干手機費1,200元;報紙膠帶等零星開支1,198元;

        薰蒸費、營養費2,270元;掃帚畚斗等1,000元;翻漏520元;購編織袋100元;防暑藥品89;其他零星辦公費386元。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審計情況表明,你單位財務制度健全,財務開支趨向合理,帳務

        處理操作也較規范,發票審批手續齊全,每一張發票都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和領導審批。

        但是你單位仍存在一些問題,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1、還存在少許招待費的發票只有經辦和證明人的簽名,但未注

        明開支用途。

        按要求每一張發票都要注明開支用途,希望在下一個年

        度里能得到改正。

        2、存在有些發票內容的填寫不規范。

      按規定發票(包括代發票)

        上的內容應寫明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

       對于非農副產品的出售,

        可以取得原始發票的,嚴禁貪圖便利以自制發票替代,以保持原始發票的真實性。

        希望所領導能引起重視,新的年度里不再有類此情況出現。

        3、你單位的招待費開支過大。

        2011年度的招待費比上年度增加的金額雖然不多,但占費用總支出的比重很大,達10.86%,平均每

        月達1,605多元,希望在新年度里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招待,壓縮不合理的開支,降低招待費支出。

        總公司內審小組

        20XX年4月22 日

        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范文二

        山東XXX有限公司 :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山東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及有關編制說明。

        一、管理層的責任 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是申報企業管理層的責任。

        這種責任包括: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

        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 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貴公司2008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貴公司在2008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 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第三條所述,貴公司2008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

        本報告僅供貴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