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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審計報告應注意的問題

      時間:2024-07-10 11:24:45 審計報告

      寫審計報告應注意的問題

        審計報告是對某一事項進行廣泛深入的審計后撰寫的一種反映真實情況、揭露存在問題、提出建議的一種審計文書,它是反映審計成果大小的關鍵。它不僅要有一定的審計深度,更要有一定的審計廣度。同時對分析數據、歸納現象、表述結論、提出建議等各方面的能力均有較高要求。因此,要寫好審計報告,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寫審計報告應注意的問題

        一、認真做好審計取證記錄。

        審計取證記錄是審計人員在審計活動中所作的原始證據,它是編寫審計報告的重要依據。要使記錄的資料準確、規范和完備,做好審計記錄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審計資料的記錄應當簡明扼要。用精煉的文字,準確完備的表達復雜的審計對象,使審計記錄條理清晰,簡練暢達,觀點鮮明,重點突出,使人一目了然,不產生疑義。

        二是確定審計取證記錄的分類方法。審計人員所列記錄應當與會計對象的分類方法基本協調,必須將會計賬戶分類與按項目分類有機結合,堅持以按會計賬戶分類為基礎的方法。

        三是設計審計資料的分類記錄。審計記錄一般可分為審計調查記錄和書面審查記錄。審計調查記錄載明類似于會議記錄的有關內容,以陳述性表達為主。書面審查記錄圍繞審計事項的個性設計的格式,這樣既便于審計記錄工作的順利進行,也能促進審計操作標準化。

        四是嚴格審計取證記錄內容。審計取證記錄必需具備被審查內容的事實陳述、審計的方法、審計取證的對象、存在的錯弊問題屬于何種性質、提供審計證據人員的簽證意見、審計記錄人員的簽名和審計記錄復核人員的簽名等實質性內容。

        二、統一歸類、避免問題零散反映。

        審計項目由于涉及的問題往往多而復雜。審計報告因此容易出現以下問題:

        一是單個羅列。即不將問題歸類,直接單一地列出。這種方法十分簡單,無需動腦筋,也不能說錯誤。然而,這樣的表述割裂了問題之間的聯系,無法集中深入地揭示問題和剖析問題形成的原因,自然也就無法提出好的對策和建議;

        二是輕重不分,一概而論。即十分嚴重的問題和較輕的問題雜陳羅列,而不是按照從重到輕的順序排列,使閱讀者抓不住主要問題,往往讀完全篇仍無法領會報告意圖;

        三是分類錯誤。即雖然將問題歸類處理,但類別之間不具備邏輯性,不是重復,就是交叉,或是漏項,不得要領。這種錯誤容易造成閱讀者思維混亂,對后文的分析結果不易接受。要避免這一問題,審計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邏輯學知識,按邏輯關系對問題進行分類。

        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

        審計評價是審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人員必須堅持全面地看待問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地分析問題,把握好審計評價的尺度。審計人員運用科學審計方法和現代審計手段的能力,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進行健全性、符合性測試,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判斷,評價被審計單位具體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能否客觀地對被審單位和被審事項進行評價,既體現了審計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又體現了具體審計項目的廣度和深度、審計質量的好與壞,進而影響整個審計報告的質量。 所以審計人員應努力提高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通過綜合思考、分析問題,對被審單位和事項不能超越審計職能范圍進行評價,應以數字為基礎,對未予審計、證據不足、評價依據不準的事項不作評價。

        四、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

        建議最常見的毛病就是針對性不強,泛泛而論。如我們經常見到的“建議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意識”、“建議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都屬此類。這樣的建議既沒有特定的對象,也沒有明確的做法,一般不會產生任何效果。要使建議落到實處,就要有明顯的針對性。

        一是針對具體單位,即向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直接提出建議;

        二是針對具體問題,即針對前文提出的問題及問題產生的原因,具體指出如何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這樣的建議才真正具有可操作性,能提示、引導有關單位從治標和治本兩方面作出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