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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時間:2023-04-22 08:14:46 資產評估報告

      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我公司接受貴公司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貴公司為股權變動而涉及的全部資產及負債進行了評估工作。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實施了實地勘查、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資產和負債在評估基準日2005年12月31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簡介

        1、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名稱: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

        2、注冊號:企合粵珠總副字第001028號

        3、注冊地址及主要經營場所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中建業三路3號

        4、法定代表人:莊培

        5、注冊資本:563萬美元(實收資本:563萬美元)

        6、經營范圍:生產經營電工、機電、電子行業所需的初級和中級產品。產品50%外銷。

        7、成立時間: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三日;經營期間: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三日至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8、登記機關:廣東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9、企業基本情況: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的前身為珠海特種電工有限公司。1986年11月22日經珠海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珠特引外資字(1986)50號文“關于合資經營珠海特種電工有限公司合同書的批復”批準成立,成立時注冊資本300萬美元,珠海經濟特區工業發展總公司出資210萬美元,澳門珠光投資有限公司出資90萬美元。1987年1月17日經珠海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1987)05號文批準名稱變更為“珠海經濟特區千島電工有限公司”。1992年6月3日經珠海市引進外資辦公室珠特引外資管字(1992)228號文批準,原股東分別將其全部股權轉讓給珠海格力集團公司和香港千鉅有限公司。1992年7月7日經珠海市引進外資辦公室珠引管函(1992)090號文批準名稱變更為“珠海格力千島漆包線廠”。1994年8月22日經珠海市引進外資辦公室珠引管函(1994)082號文批準名稱變更為“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2001年9月19日經珠海市引進外資辦公室珠引管函(2001)116號文批準注冊資本增至468萬美元。2002年3月23日經珠海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珠外經貿資字(2002)72號文批準注冊資本增至563萬美元,其中:珠海格力集團公司出資3,941,000.00美元,占股70%:香港千鉅有限公司出資1,689,000.00美元,占股30%。2004年10月18日,珠海格力集團公司將所持本公司70%的股份轉讓給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評估目的

        評估目的是為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因股權變動之需提供價值參考。

        三、評估范圍

        納入本次評估范圍的是珠海格力電工有限公司擁有的截至評估基準日2005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資產及負債。資產的賬面分類價值構成情況如下:

        1、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存貨等,評估基準日流動資產賬面值為 156,941,135.26元。

        2、長期投資:評估基準日賬面值為31,751,401.95元。

        3、固定資產:評估基準日賬面原值為64,387,326.22元,賬面凈值為11,874,310.42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賬面原值為3,858,181.89元,賬面凈值為1,362,083.14元;設備賬面原值為60,529,144.33元,賬面凈值為10,512,227.28元。

        4、在建工程:評估基準日賬面值為6,799,270.29元。

        5、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工資、未交稅金、其他未交款等,評估基準日賬面值為152,882,909.80元。

        納入本次評估范圍的資產與委托評估時確定的資產范圍一致。

        四、價值類型及定義

        本次評估結果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市場價值是指自愿買方和自愿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壓制的情況下,某項資產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的價值。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05年12月31日,系由委托方與本公司協商確定。由于資產評估結果是對某一時點的資產狀況提出公允價值結論,選擇會計期末(或近期)為評估基準日,能夠全面反映評估對象資產負債的整體情況;同時本評估基準日與評估人員實際評估日期比較接近,評估人員能更好的把握委估資產的基準日狀況,真實反映委估資產基準日的現時價值。本次評估以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為取價標準。

        六、評估原則

        本次資產評估遵循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1、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

        獨立性原則是指資產評估要由具有資產評估行業管理機構授予資產評估資格的社會公正性機構獨立進行操作,不受被評資產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影響,評估機構及操作人員與被評資產各方當事人沒有利害關系。

        客觀性原則是指評估人員要從實際出發,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采用符合實際的標準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評估結論。

        科學性原則是指在具體評估過程中,根據特定目的,制定科學的評估方案,采用科學的評估程序和方法,用資產評估基本原則指導評估操作。

        2、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的原則。也就是以被評估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為前提或假設前提,確定被評估資產在評估基準日時點上的公允價值。

        3、遵循資產持續經營原則,替代性原則和公開市場原則等操作性原則。

        資產持續經營原則是指評估時需根據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相應確定評估方法、參數和依據。

        替代性原則是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應采用最低的一種;

        公開市場原則(也叫公允市價原則)是指資產評估選取的作價依據和評估結論都可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七、評估依據

        (一)法律依據

        1、國務院1991年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2、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2)36號文《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3、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評協[2004]134號,關于印發《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4、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文《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及格式的暫行規定》;

        5、財政部財企字(2004)20號文《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

        6、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評協(1996)23號《關于發布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的通知》;

        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當地制定的實施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9、廣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廣東省資產評估管理條例》(1998年1月10日起施行);

        10、《城鎮土地估價規程》、《房地產估價規范》;

        11、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

        (二)行為依據

        與委托方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三)重大合同協議、產權證明依據

        1、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資產占有方評估基準日的會計報表及相關財務賬表;

        3、《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證》等;

        4、《車輛行駛證》;

        5、重大合同協議等。

        (四)取價依據

        1、《2004中國機電產品報價手冊》;

        2、2005年辦公設備及家用電器報價信息;

        3、《資產評估常用數據與參數手冊》(第二版)1998年版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

        4、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統計資料和技術標準資料;

        5、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存貸款利率;

        6、《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國家標準GBJ144-90;

        7、《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8、《珠海市工程造價信息》2005年;

        9、《房屋新舊程度評定標準》;

        10、《珠海市國有土地價格管理定》珠府[2003]57號;

        11、資產占有方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申報材料及其他材料等;

        12、資產占有方提供的合同或協議文本;

        13、資產占有方提供的情況說明;

        14、評估咨詢機構收集的有關詢價資料和參數資料;

        15、評估人員現場勘查、核對及收集的有關資料和記錄。

        八、評估方法

        本次評估考慮到委托方特定的評估目的,是為委托方股權變動而進行的評估,是次評估在采用資產基礎法合理評估資產價值和負債的基礎上確定整體企業凈資產的評估價值。

        資產基礎法是對各項資產根據其具體情況選用適當的具體評估方法得出各項資產評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減負債的評估值,得出整體企業凈資產評估值。本次采用的具體評估方法如下:

        1、重置成本法是用現時條件下重新購置或建造一個全新狀態的被評資產所需的全部成本(即重置完全價值),減去被評估資產已經發生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得到的差額作為被評估資產的評估值的一種評估方法。也可首先估算被評估資產與其全新狀態相比有幾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與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積作為評估值。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計算公式為:

        A.評估值=重置價值-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經濟性陳舊貶值

        B.評估值=重置價值 成新率

        2、現行市價法是指在市場上選擇若干相同或近似的資產作為參照物,針對各項價值影響因素,將被評估資產分別與參照物逐個進行價格差異的比較調整,再綜合分析各項調整結果,確定被評估資產的評估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

        3、房地分估法,是指對土地和建筑物分別采用基準地價修正系數法和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即對建筑物(包括裝修及附屬設施)采用重置成本法評估,所占用的土地采用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評估,將建筑物評估值與宗地的評估值相加,即得出評估對象總的正常市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