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齡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案例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提高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水平。下面是云范文為您收集整理的中齡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案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中齡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案例
現有某國有林場擬轉讓一塊面積為100畝的杉木中齡林,年齡為14年,每畝蓄積量為10M3/畝,經營類型為一般指數中徑材(其主伐年齡為26年),假設每年的營林管護成本為5元/畝,由該地區一般指數杉木中徑材的標準參照林分的蓄積生長方程y=f(x){此處方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擬合如理查德方程}預測其主伐時平均畝蓄積為18M3/畝,現實林齡(即14年生)標準參照林分的平均畝蓄積為9M3/畝,該林分已經過間伐不再要求間伐,請計算該林分的林木資產評估值。
有關技術經濟指標(均為虛構假設指標)
(一)營林生產成本:從第五年起每年的管護費用為5元/畝。
(二)木材銷售價格(參照成過熟林而得):杉原木730元/立方米;杉綜合:620元/立方米
(三)兩金統一計征價:杉原木400元/M3;杉綜合:200元/M3 :增值稅起征價杉原木550元元/M3 ;杉綜合:420元元/M3 :
(四)木材生產經營成本(含短運、設計、檢尺等):130元/M3
(五)地租:新林價的30%得杉原木48元/M3 ;杉綜合33.6元/M3
(六)木材生產經營利潤:杉原木15元/立方米;杉綜合9元/立方米
(七)林業投資收益率:6%
(八)出材率:杉原木出材率為25%;杉綜合出材率為45%
(九)相關費用:
(1)育林費:按統一計征價的12%計
(2)維簡費:按統一計征價的8%計
(3)木材檢疫費:按統一計征價的0.2%計
(4)銷售費用:10元/立方米
(5)管理費用:按銷售收入的5%計
(6)不可預見費:杉原木12元/立方米,杉綜合7元/立方米
(7)增值稅:以起征價的6%計
(8)城建稅、教育附加合計以增值稅的8%計)
測算過程
預測主伐時畝蓄積量M=mn×Mu/Mn=10×18/9=20 M3
杉原木純收入A1=W-C-F-D=730-130-400×20.2%-10-730×5%-12-550×6%×1.08-15-48=362.1元/M3
杉綜合純收入A2=W-C-F-D=620-130-200×20.2%-10-620×5%-7-420×6%×1.08-9-33.6=331.8元/M3
現在至主伐期間的營林管護成本合計
合計為T=5×(1.06(26-14)-1)/ (1.06(26-14) ×0.06)=42元
由此可計算其總評估值為
E=S×M×(f1×A1+f2×A2)/ 1.06(26-14) -S×T=100×20×(0.25×362.1+0.45×331.8)/ 1.06(26-14) -42×100=234181=234200元
故該杉木中齡林評估值為234200元
技巧說明
(1)中齡林資產評估中的關鍵是對未來蓄積的預測,在沒有生長過程表的情況下,可自行根據當地實際生長過程或樣地積累或樹干解析等材料進行擬合方程,但應注意并非一個地區永遠使用同一方程,應根據實地而改變,同時每個方程可能都會有一定的使用區間,例如以理查德方程而言,如果擬合時的材料是至30年的數據,而使用之預測40年生的林木生長,從35-40年間的生長就可能失真較嚴重,因此擬合所用的材料應盡可能多而全。并需進行檢驗以保證其預測的準確性。
(2)中齡林資產評估中同時涉及到胸徑與樹高的預測問題,其原理與蓄積調整一樣,建議盡可能擬合二元材種出材率模擬方程,從木材價格及出材率等方面對其胸徑進行調整,這在針對逐個小班進行評估時將更好地體現小班間的差異。使結果更為合理。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用材林林木資產評估方法
(一)市場法
1.木材市場價倒算法
木材市場價倒算法又叫剩余價值法,它是將被評估林木資產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場銷售總收入,扣除木材生產經營所消耗的成本和合理利潤后,剩余價值部分作為林木資產評估值的一種方法。
其計算公式為: E=W-C-F
式中:E-林木資產評估值;W-銷售總收入;C-木材經營成本(包括采運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有關稅費);F一木材生產經營利潤。
木材市場價倒算法主要用于成、過熟林的林木資源資產評估,但在一般的收益現值法、林地期望價法、收獲現值法中,其林分主伐的預期收獲的計算均是采用該法進行,它是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最基本的方法。
當森林培育與木材生產為同一方時,評估人員應結合評估目的等因素,恰當確定是否扣減木材生產經營利潤F。
比如:某國有林業公司擬轉讓近期收購的 50 公頃樺木林,該林分經營類型為一般用材林,林齡為 30 年,已過主伐期,處于成熟林組,林分平均胸徑為 15 厘米,平均樹高為20米,平均蓄積為180 立方米/公頃,請評估該林分價值。
(1)選擇評估方法。本題可考慮采用木材市場價倒算法評估。
(2)調查后搜集到的相關技術經濟指標。
①木材價格。木材價格以委托評估資產附近林產品交易市場木材銷售價為基礎,結合待評估林木資產的實際平均胸徑綜合確定木材的平均售價。
經調查分析,樺原木售價為800元/立方米,樺綜合材售價為600元/立方米。
②木材經營成本。木材經營成本主要包含伐區設計費、檢尺費、采造集裝、運費、銷售管理費等,以出材量為計算基數,合計為170元/立方米。
③木材銷售稅費。木材銷售稅費主要包含增值稅、城建稅、維簡費、不可預見費等,合計按銷售收入的18%征收。
④經營利潤率。按木材經營成本的 16%計算。
⑤出材率。按委估資產地方標準“xx市縣林區商品林主要樹種出材率表”,胸徑為15厘米的樺木出材率為 60%(其中原木 25%,綜合材 35%)。
(3)根據上述指標,評估過程及結論如下:
①主伐收入W=50x180x25%x800+50x180x35%x600=3690000(元)
②主伐成本=經營成本+銷售稅費
C=(50x180x25%+50x180x35%)x170+3690 000x18%=1582 200(元)
③木材經營利潤F=1582200x16%=253 152(元)
④該林分評估值=3690000-1582200-253 152 =1 854 648 (元)
2.市場成交價比較法
市場成交價比較法是將相同或類似的森林資源資產的現行市場成交價格作為比較基礎,估算擬評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值的方法。
(二)收益法
1.收獲現值法
收獲現值法是通過預測林分生長到主伐時可生產的木材的數量,并利用木材市場價倒算法測算出其立木的價值并將其折成現值,然后再扣除評估基準日后到主伐前預計要進行各項經營措施成本(含地租)的折現值,將其剩余部分作為被評估林木資產的評估值。
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收獲現值法理論上可以用于任何年齡階段的林木資產評估,但實際應用中一般用于中齡林和近熟林的林木資產評估。主要針對造林年代已久,用成本法容易產生偏差,離主伐期尚早,不宜采用市場法而提出的'。
在計算中需要考慮的要素:
(1)林分主伐時的純收入,即木材銷售收入扣除采運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相關稅費和木材經營的合理利潤;
(2)間伐的純收入;
(3)投資收益率,一般采用平均收益率進行測算;
(4)評估基準日到主伐時的營林成本:
(5)林分質量調整系數K一般根據待評估的林分與標準林分的蓄積或胸徑指標進行調整。
2.年金資本化法
年金資本化法是在永續經營條件下,將被評估森林資源資產年穩定收益作為資本投資的收益,按適當的投資收益率折算林木資源資產價值的方法。
年金資本化法主要用于評估年純收益穩定的森林資源資產
適用前提條件和注意的問題:
1)前提條件:
①待評估資產的年收入必須穩定;
②待評估資產可以永續經營。
2注意的問題:
①測算年平均純收益時應扣減成本的正常利潤;
②投資收益率必須是不含通貨膨脹利率的當地該類資產投資的平均收益率。
3.周期收益資本化法
周期收益資本化法是將被評估林木資產穩定的周期收益作為資本投資的收益,再按適當的投資收益率求出資產的價值。
1)剛擇伐后的林木資產評估。
林木擇伐后要經過一個經營周期才達到下一次擇伐期。
2)擇伐m年后林木資產評估。
林木擇伐 m年后,隨著林分生長逐漸接近下一次擇伐期,林分的蓄積量在增長,林分的價值在增加。
使用該方法以實現森林資源永續利用為前提條件,適用于異齡林林木資源資產評估。
(三)重置成本法
該方法是按現時的工價及生產水平,重新營造一塊與被評估林木資產相類似的資產所需的成本費用,作為被評估林木資產的評估值的方法。
在森林資源資產管理中,對于幼齡林其未來的收獲預測困難,收益法將難以采取,市場上很難找到交易案例。而作為營造不久的幼齡林,其各項營林成本較清晰,測算重置成本較為容易,因此重置成本法最適用幼齡林林木資產的評估。
運用重置成本法評估林木資產應當注意:
(1)運用重置成本法評估林木資源資產必須確定合理的投資收益率。
(2)運用重置成本法評估林木資產不需要考慮成新率問題。
(3)運用重置成本法評估林木資產必須根據林分質量調整估算評估值。
在實際操作中,幼齡林中一般用株數調整系數和平均樹高調整系數綜合確定,在中齡以上的林分用平均胸徑調整系數和蓄積調整系數綜合確定
株數保存率(r)=林地實有保存株數/造林設計株數
R為造林標準合格率。
在幼齡林(未成林造林地幼樹)的評估中,當r≥R時,K1=1;當r<R時,K1=r/R
在未成林造林地中,當r≤40%時,一般認為造林失敗,必須重造,則K1=0。
在幼齡林階段中后期,當r≤40% 時,但有成林希望,K 1=r/R。
②樹高調整系數K2。
K(hr)=擬評估林分平均樹高/參照林分平均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