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報告內容與格式
資產評估報告是評估機構完成評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結論報告,該報告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生效。"
基本內容與格式一
資產評估報告書
一、概述
二、評估報告書封面及目錄
三、評估報告書摘要
四、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
五、備查文件
六、評估報告書裝訂
基本內容與格式二
評估說明
一、撰寫評估說明的基本要求
二、評估說明封面及目錄
三、關于評估說明使用范圍的聲明
四、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
五、資產清查核實情況說明
六、評估依據的說明
七、各項資產及負債的評估技術說明
八、整體資產評估收益現值法評估驗證說明
九、評估結論及其分析
基本內容與格式三
資產評估明細表
一、概述
二、資產評估明細表樣表
總則
二、凡按現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的各類資產評估項目必須遵循本規定。
三、本規定所稱的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和格式是指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開展資產評估活動后,按照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財產評估主管機關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該評估項目的評估過程、方法、結論、說明及各類備查文件等內容的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及編制格式;評估機構在具體項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圍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規定的要求。
四、本規定所稱資產評估報告是由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資產評估說明、資產評估明細表及相關附件構成。
五、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活動時,應當遵循資產評估的一般原則和本規定的要求;具體項目不適用本規定的,可結合評估項目的實際情況增減相應的內容。
六、資產評估活動應充分體現評估機構的獨立、客觀、公正的宗旨,資產評估報告書的陳述不得帶有任何誘導、恭維和推薦性的陳述,評估報告書正文不得出現評估機構的介紹性內容。
七、資產評估報告的數據一般均應當采用阿拉伯數字,資產評估報告應用中文撰寫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評估報告,外文評估報告的內容和結果應與中文報告一致,并須在評估報告中注明以中文報告為準。
八、凡涉及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九、本規定由財政部負責解釋、修訂,并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資產評估報告書范本
一、概述
(一)進行資產評估必須按本規定撰寫資產評估報告書,并作為資產評估機構提交委托方和提請財產評估主管機關確認批復的基本內容與格式。
(二)評估報告書包含的基本內容和格式:
1.評估報告書封面及目錄;
2.評估報告書摘要;
3.評估報告書正文;
4.備查文件;
5.評估報告書裝訂。
二、評估報告書封面及目錄
(一)評估報告封面須載明下列內容:
1.評估項目名稱;
2.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的編號(該編號需注明年度及報告書序號);
3.資產評估機構全稱;
4.評估報告提交日期;
5.評估報告封面可載明評估機構的服務商標(即圖形標志)。
(二)評估報告的目錄在評估報告書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節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三)評估報告須按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評估明細表分冊裝訂(注明評估報告共包括幾冊),各分冊扉頁上分別打印該冊目錄。
三、評估報告書摘要
(一)評估機構應以較少的篇幅,將評估報告書中的關鍵內容摘要并刊印在評估報告書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關方了解該評估報告書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業在注冊等情況下的使用;
(二)“摘要”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評估報告的統一格式要求由注冊資產評估師、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及評估機構等簽字蓋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須與評估報告書揭示的結果一致,不得有誤導性內容,并應當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閱讀全文:“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四、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
(一)評估報告書正文應按照以下基本內容和格式撰寫:
1.首部;
2.緒言;
3.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簡介;
4.評估目的;
5.評估范圍與對象;
6.評估基準日;
7.評估原則;
8.評估依據;
9.評估方法;
10.評估過程;
11.評估結論;
12.特別事項說明;
13.評估基準日期后重大事項;
14.評估報告法律效力;
15.評估報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標題。標題應簡練清晰,含有“××××(評估項目名稱)資產評估報告書”字樣,位置居中偏上;
2.報告書序號。報告書序號應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評估機構特征字、公文種類特征字(例如:評報、評咨、評函,評估報告書正式報告應用“評報”,評估報告書預報告應用“評預報”)、年份、文件序號,例如:××評報字(1998)第18號,位置本行居中。
(三)緒言
應寫明該評估報告委托方全稱、受委托評估事項及評估工作整體情況,一般應采用包含下列內容的表達格式: